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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国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五)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二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20年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十三、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一
二十四、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二
第三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和省、州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7.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草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8.将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县万松山国有林场、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县营林工作站等县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林草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设10个下属事业单位,即: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武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武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武定县中德合作造林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武定县退耕还林办公室、武定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武定县林木林权流转管理站、武定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办公室等;设10个内设机构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10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草原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与科技产业股、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规划财务股等。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完成异地造林、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封山育林等项目营造林2.368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完成义务植树(含四旁植树)241.4万株,完成计划任务199.8万株的120%。聘用2894名护林员管护森林315.68万亩。森林县城创建获得省林业和草原局备案,37项创建指标已达标31项。
2.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加强。2020年,上报省林草局审批永久性使用林地26宗2197.476亩,批回15宗1518.48亩,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635.42万元;审批临时占用林地2宗,面积28亩,收缴植被恢复费10.72万元。最大限度保障我县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做到了应保尽保。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和毁林种茶专项行动,核查2020年度森林督查疑似图斑146个,面积266.0549公顷,发现违法图斑62个,面积23.0459公顷,已完成整改销号30个,正在整改销号32个;核查毁林种植疑似图斑225个(与2018、2019年森林督查图斑重叠180个),其中:违法图斑41个,已完成整改销号35个。全县发生林业行政案件196起,查处196起,查处率100%,处罚196人次,没收木材21立方米,损失林地10.5961公顷,为国家挽为经济损失189.4933万元。
3.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加大对现有64万亩核桃基地质量提升和品种更新改造,推动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积极推广野生食用菌封山保育、科学采集等技术措施,积极开展林药、林菜种植及林下畜禽养殖,发展林下经济。
4.生态扶贫成果不断巩固。选聘223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生态护林员,每月每人发放管护工资833元,2230户贫困户每月稳定增加收入833元。聘用20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林草管护员,每月每人发放工资500元,206户贫困户每月增加收入500元。已向贫困户兑付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资金458万元、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82万元。上报审批扶贫项目征占用林地3宗,面积73.35亩,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75.68万元。认真做好脱贫攻坚普查、生态扶贫数据比对、重点地区脱贫攻坚等工作。
5.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注销原办理的野生动物养殖许可20户,向县农业农村局移交管理畜禽养殖10户,处置野生动物养殖3户,其中:放归自然20头,无害化处置(深埋)豪猪、王锦蛇、眼镜蛇5248头(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13辆,局机关实有车辆10辆,其余在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90.98万元,比2020年1323.40万元增加567.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返还部分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0.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90.98万元,比2020年1323.40万元增加567.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返还部分纳入年初预算。其中:本年收入1890.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0.98万元(本级财力1235.37万元,专项收入655.61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0.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9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27万元,占总支出的61.62%,与上年1323.40万元对比减少158.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三制”防火经费等纳入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725.71万元,占总支出的38.38%,与上年对比增加725.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返还部分和“三三制”防火经费等纳入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0.98万元,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5.4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统筹外工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3.6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30201行政运行867.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5.6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项目及林业项目规划设计等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3.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240304森林消防应急救援47.70万元,主要用于扑火队员生活补助;
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70.1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27万元,项目支出725.7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68.80万元(基本支出768.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1.19万元,津贴补贴165.85万元,奖金116万元,绩效工资78.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3万元,住房公积金53.1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12.28万元(基本支出95.48万元,项目支出716.80万元),其中:办公费116.7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6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36.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劳务费438.4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8.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7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99万元(基本支出300.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退休费55.46万元,生活补助245.53万元。
4.资本性支出8.91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9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9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5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采购预算资金8.91万元,资金来源均为非税返还经费,分别是:台式计算机2台1.60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台0.75万元;激光打印机1台0.20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台4万元;数字照相机1台0.50万元;碎纸机一台0.20万元;摄像机1台1.20万元;办公桌2张0.20万元;办公椅2把0.10万元;办公座椅2把0.1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5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营造林等各项工作任务较2020年加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有所增加,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控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40批次,2000人次,接待费开支9.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控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3万元,比2020年预算31万元增加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营造林等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有所增加。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5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营造林等各项工作任务较2020年加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有所增加,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控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有所减少。
(五)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1165.27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1323.40万元,2021年比上年减少158.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三制”防火经费等纳入项目支出预算。
(六)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725.71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2021年比上年增加了725.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返还部分和“三三制”防火经费等纳入年初预算。
八、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因我县可用财力有限,年初无财力安排重点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专项补助,故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待年终根据上级专项补助和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再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95.48万元,比2020年253.70万元减少158.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三制”防火经费、扑火队生活补助等纳入县级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办公费1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6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劳务费8.4万元,工会经费8.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525.89万元,一是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24.13万元;二是车辆数量10辆,价值200.12万元;三是通用设备数量266个,价值277.02万元;四是专用设备数量170个,价值109.74万元;五是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数量57个,价值14.88万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2021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因此不涉及评价结果,我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不断建立健全完善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附: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24)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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