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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025077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5日

武定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201000

武定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2)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参与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3)维护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4)组织指导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5)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6)负责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8)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武定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法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12)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民警教育培训、奖励、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

(13)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总要求,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 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载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了“五个严防、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任务。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脱贫攻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1)聚焦风险防控,政治安全屏障不断巩固。

(2)聚焦打防管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取得新突破。在“打”字上用力,全县共立刑事案件1008件,破获481件,综合破案率47.7%,抓获犯罪嫌疑人456人。总结提炼了12345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法,有效抑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个,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114人,破获黑恶案件63件,扣押涉案资产370余万元,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处理6件7人,“破网打伞”取得一定成效。禁毒部门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8件,抓获贩毒嫌疑人16人,缴获毒品14.53千克,经侦部门立经济犯罪案件28起,破案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在“防”字上出实招,坚持“侦破大案不手软、查办小案不放松”,排查出10个治安乱点进行整治,全县公安机关共受理《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案件1658起,查处1606起1465人,查处率96.9%。

(3)聚焦民生警务,公共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年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84958起,处理道路交通事故1853起;查获非法持有枪支案12起、查处非法携带枪支案19起,收缴枪支40支。

(4)聚焦放管服和社会管理创新、服务水平优质高效。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最多跑一次”各项措施,建成武定公安自助便民服务超市,为群众提供自助办证服务2376人、自助领证服务2085人。

(5)聚焦政治建警,强化党的建设。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措施;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着力挖掘公安工作特色亮点及先进人物、弘扬李文芝先进事迹,凝聚起公安队伍正能量。三是切实提升舆情引导处置能力,狠抓“舆情阵地”。

(6)聚焦党风廉政,着力整治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了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扎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以政治建警为统领,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正风肃纪,对违法违纪“零容忍”,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4人。其中:行政编制20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实有车辆3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业务用车26辆,禁毒查缉车1辆,巡逻车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64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9.51万元,占总收入的95.8%;其他收入278.96万元,占总收入的4.2%。与上年对比增加1094.40万元,增长19.7%,增加的原因是:一是人员增资;二是财政追加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和节假日外加班超时补贴补发部分;三是追加2017年度政府绩效奖等;四是其他收入比上年度增加221.0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05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9.42万元,占总支出的78.39%;项目支出1,524.34万元,占总支出的21.61%。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91.40万元,增长7.4%,增加的原因是:一是人员增资;二是财政追加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和节假日外加班超时补贴补发部分;三是追加2017年度政府绩效奖等。四是其他收入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29.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7.37万元,增长16.6%,增加原因是:一是人员增资;二是财政追加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和节假日外加班超时补贴补发部分;三是追加2017年度政府绩效奖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4.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5.94万元,下降16.2%。减少原因:2018年看守所、狮山所、猫街所三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动工,项目经费支出较大,2019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相对较少,项目支出相对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427.24万元,主要用于武定县看守所扩建项目、狮山派出所、猫街派出所业务用房三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投入信息网络及软件设备购置费164.06万元;

3、投入专用设备购置费182.18万元;

4、办公设备购置费28.32万元;

5、执法执勤业务用车购置费10.00万元;

6、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72.74万元(含拘押收教场所在押人员经费、交通协管员州级补助工资部分、社区戒毒专干人员工资等)。

6、办案业务费的投入539.80万元。解决了民警办案差旅费、移动警务终端使用费、城市监控系统设备租用费、出城卡口机动车抓拍系统网络租用费、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各部门协作办案费等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53.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4%。与上年对比增加282.01万元,增长4.3%,增长原因为:一是人员增资;二是财政追加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和节假日外加班超时补贴补发部分;三是追加2017年度政府绩效奖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5,80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4584.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7.5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77.0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99.58万元等。

(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767.92万元(含看守所及两个派出所建设项目支出427.24万元);

(3)信息化建设183.38万元;

(4)执法办案205.45万元;

(5)特别业务5.00万元;

(6)其他公安支出57.98万元;

(7)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446.9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02.42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2.24万元;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1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6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79.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3.69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3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6万元,完成预算的18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41万元,完成预算的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四季度公务用车修理费因资金紧缺结转到2019年1季度支付。二是2019年公安机关全力开展“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五号”等专项工作任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增加。三是车辆老化严重,全局8年以上车辆10辆,占实有车辆33%,维修(护)成本增高。四是报废更新执法执勤业务用车1辆,使用财政资金10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3.93万元,增长39.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92万元,增长43.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2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四季度公务用车修理费因资金紧缺结转到2019年1季度支付。二是2019年公安机关全力开展“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五号”等专项工作任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增加。三是车辆老化严重,全局8年以上车辆10辆,占实有车辆33%,维修(护)成本增高。四是更新执法执勤业务用车1辆,使用财政资金1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41万元,占93.86%;公务接待费支出7.36万元,占6.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万元,购置车辆1辆。原因是:交通事故损坏严重,申请财政报废云OE0193号执行执勤业务用车,按照报废一辆更新一辆的原则,申请更新车辆一辆,使用财政资金1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4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主要用于“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平安五号”等专项斗争及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武定县公安机关在2019年度中发生的上级部门业务工作监督指导、专项工作检查、评比、考核等项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97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预算相对减少。武定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6708.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4.58万元,固定资产4650.54万元,在建工程1459.56万元,无形资产14.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9.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44.5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7.8万元,无形资产减少9.67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72.2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8.43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708.73

584.58

4650.54

3264.48

198.56

1187.5

1459.56

14.0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中的生活补助费包含170名辅警人员、1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保安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费,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经费等。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201111


附件【武定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712164379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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