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432801000
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收集传达中央和省州扶贫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盘清贫困家底,找准致贫的因素,分析研判脱贫差距,提出脱贫攻坚工作建议,拟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及时为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参谋部、指挥部作用。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措施和规划方案,组织县级相关部门专家评审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督促检查乡镇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组织督查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工作。
4.负责拟订贫困地区、民族特殊困难群体片区整体推进和综合开发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信贷扶贫开发项目,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6.负责组织、实施、督查和管理易地扶贫开发、外资扶贫项目;负责接收和管理社会扶贫捐赠。
7.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整村推进、易地搬迁、产业开发、安居工程、小额信贷、互助资金、劳务输出培训、革命老区等项目工程,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8.配合革命老区促进会,宣传老区光荣历史,发扬老区革命传统,实施革命老区项目工程。
9.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压实责任,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县、乡、村、组“四级书记”抓扶贫的要求,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双组长制,从县到乡,建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易地搬迁项目指挥部、农村危改项目指挥部、产业扶贫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全面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四级书记一起抓”的攻坚态势。
2. 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围绕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就业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素质提升、贫困村振兴、兜底保障九大工程,实施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和县级项目库建设集中攻坚,完成了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县级项目库,形成全县“一盘棋、一本账”。
3. 管好“钱袋子”,规范资金运行。按照《武定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武定县扶贫融资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武定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统筹管理和使用。
4. 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资源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全县17个行业扶贫责任部门成立脱贫攻坚办公室,精力向脱贫攻坚聚焦,资源向脱贫攻坚聚集,力量向脱贫攻坚聚合。
5. 强化“挂包帮”,务求尽锐出战。目前共有中央和省州县198个部门7344名干部与全县25889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其中,有驻村工作队员569名,组成驻村扶贫工作队125支,科级干部任队长、第一书记,工作与单位完全脱钩,组织关系全部转到村,服从乡镇管理,参加所属村组织生活。
6.打好“主动仗”,狠抓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地行动、最有力的举措、最严厉的纪律狠抓问题整改。一是2018年国家审计署审计扶贫资金反馈的涉及财政、教育、健康等扶贫领域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7.对标“责任书”,务实查缺补漏。对照贫困户退出6条标准。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监测,6303户23358人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3850元,且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达到脱贫标准,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扶贫办2019年度收入合计872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29.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60.35万元,占总收入的35.06%。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了2832.74万元,增加了1244.56%。增加的主要是:一是2019年是我县脱贫摘帽年,脱贫攻坚工作繁重,脱贫攻坚乡村增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产业发展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补助等增加了项目投入;三是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类督促检查、评审、考核、评估等工作事项频繁,到乡镇村委会落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督促、指导频繁,进村入户指导任务繁重,增加了工作经费和项目管理费。其他收入3060.35万元(沪滇帮扶资金),占总收入的35.06%。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比 2018年增加了4051.53万元,增加了86.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是我县脱贫摘帽年,脱贫攻坚工作繁重,脱贫攻坚乡村增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产业发展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补助等增加了项目资金投入;三是上级部门各相关的检查、督查、项目验收及脱贫攻坚工作调研等成倍增长,公务用车频繁,费用开支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808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41万元,占总支出的7.69%;项目支出7460.38万元,占总支出的92.31%;上缴上级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8.99%,增加原因是:一是2019年度是我县脱贫攻坚摘帽年,脱贫攻坚工作繁重,脱贫攻坚乡村增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产业发展的力度;二是上级部门各相关的检查、督查、项目验收、脱贫攻坚工作调研等成倍增长、公务用车频繁,费用开支增加;三是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补助等增加了项目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1.41万元,比上年增加99.18万元、增加18.99%。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财政追加调入人员工资和人员增资;二是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类督促检查、评审、考核、评估等工作事项频繁,到乡镇村委会落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督促、指导频繁,进村入户指导任务繁重,增加了工作经费和项目管理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扶贫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和专项项目建设总支出7460.3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003.88万元,增加了67.40%。其原因主要是:2019年度是我县脱贫攻坚摘帽年,脱贫攻坚乡村增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产业发展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补助等增加了项目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扶贫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47%。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39%。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是我县脱贫摘帽年,脱贫攻坚工作繁重,脱贫攻坚乡村增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产业发展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房建设补助等增加了项目增加投入;三是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类督促检查、评审、考核、评估等工作事项频繁,到乡镇村委会落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督促、指导频繁,进村入户指导任务繁重,增加了工作经费和项目管理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是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491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4%。主要用于扶贫行政运行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专项业务费等方面)、劳动力转移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贷款贴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改革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扶贫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6.71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了12.83万元,增92.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17.36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了13.36万元,增33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4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了0.54万元,减少5.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是:2019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决战决胜年,要实现全县脱贫摘帽。一年来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类督促检查、评审、考核、评估等工作事项频繁,到乡镇村委会落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督促、指导频繁,进村入户指导任务繁重,公务用车频繁,费用开支增加。二是制定和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每项接待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和规模,由于加强管理措施得当,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6万元,占65.01%;公务接待费支出9.34万元,占34.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正常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9完成全县脱贫攻坚摘帽工作及其各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管理任务相关正常接待发生的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扶贫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28.95万元,增长46.58%,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是我县脱贫摘帽年,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类督促检查、评审、考核、评估等工作事项频繁,到乡镇村委会落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督促、指导频繁,进村入户指导任务繁重,公务用车频繁,费用开支增加;二是贯彻落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进村入户指导任务频繁,业务工作量倍增,各种经费支出日益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远行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271.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4.82万元,固定资产153.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0.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12.2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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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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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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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 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71.16 |
1214.82 |
153.56 |
12.85 |
73.58 |
0 |
67.13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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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有专项的评价报告,并且已公示,在此不再累述。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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