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847501000
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它组织的关系;担负以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服务为主的农村流通环节服务职能。
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建设;负责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的组织、协调、管理。
4、指导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与社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5、发展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 和消费合作社,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6、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对直属公司和基层供销合作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7、负责职工和合作社社员的教育培训,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完成州供销社下达的经济指标和发展指标工作任务;二是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三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扶贫工作任务;四是上级供销社、武定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下达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收入合计40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增“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经费”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3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57万元,占总支出的89.46%;项目支出46万元,占总支出的10.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9.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增加33万元、行政运行支出增加68.3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3.35万元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0.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3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较上年增加68.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验收合格兑付资金27万元、本年支出项目资金19万元、2018年度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5万元本年无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建立乡镇基层社“三会制度”4个,拨补召开社员代表会经费补助插甸、白路、环州、发窝4个新型基层社代表会0.8万元,购办公家具扶持插甸供销社建社办公用支出0.4万元,合计3.6万元。
(2)、改造、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9个,拨补设备设施购置补贴:①、云南同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食用菌项目2.4万元;②、武定春江公司食用菌项目3万元;③、武定县树海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万元;④、武定鹏鑫食用菌种殖专业合作社1万元;⑤、武定牧耘种养殖专业合作社1万元;⑥、云南荣旸种殖专业合作社1万元;⑦、武定臻善种养殖专业合作社1万元;⑧、武定裕茸种殖专业合作社1万元;⑨、武定先罗红种植专业合作社1万元。合计12.4万元;
(3)、用2018年度项目结转资金支付发窝乡山品特色农产品种植销售一体化建设项目购苗资金19.8万元、支付发窝乡山品特色农产品种植销售一体化建设项目农特产品交易中心资金4.2万元、武定万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1万元、武定县木果胡蜂养殖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1万元、武定县洒布柞本康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1万元,合计27万元。
(4)、支付扶贫挂点洒布柞村委会村级活动场所附属工程款1万元。
(5)、根据武财企〔2019〕8号下达2019年年初预算专项经费2万元,用于办公费0.17万元、差旅费1.33万元、公务用车租赁费0.5万元,合计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9.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增加33万元、行政运行支出增加68.3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3.35万元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费29.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92万元的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3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5%。主要用于财政统发工资、津贴及奖金、其他交通费用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供销社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支出等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到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65万元,增长2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5万元,增长28.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挂钩扶贫点村委会人员及贫困户到县级相关单位办理脱贫攻坚事宜接待次数较多,从而增加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供销社领导检查工作、乡镇政府、脱贫攻坚挂钩扶贫点村委会人员及贫困户到县级相关单位办理脱贫攻坚事宜等工作事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万元,主要是办公费比上年减少1.4万元、水电费减少2.3万元、差旅费增加0.9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64万元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9年机关正常运行必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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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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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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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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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6 |
9.5 |
3.1 |
3.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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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武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847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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