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8414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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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的执行。
3.负责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实施权责范围内各项专项整治。
4.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5.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6.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种植、医疗单位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负责开展药械安全性监测;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实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7.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8.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9.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工作;负责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10.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1.负责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工作;负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计量仲裁检定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负责拟订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13.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组织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5.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登记工作,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6.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服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深入推进“五证合一、多证合一”等登记制度改革,大幅缩减登记审批流程,有效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创造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同时,全面开展 “贷免扶补”,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有效激发创业热情和市场活力。截至目前,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15151户,其中:企业3139户,个体工商户1139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17户。新发展市场主体2436户,其中企业新发展493户,个体工商户新发展1804户,专业合作社新发展139户,抵减注销数850户,全县净增市场主体1586户,完成全年净增1500户目标任务的105.73%。二是加强培育引导打好品牌经济牌。通过宣传、上门服务、精选培育等方式,不断推进商标品牌工作。2018年,我县新注册商标18件,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注册商标316件,其中涉农商标102件,非涉农商标214件。三是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助力经济发展。2018年我局招商引资任务是2.6亿,至目前,我局通过招商签约引进项目资金2.6亿元,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四是推进质量强县工作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对工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积极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质量走廊创建、名牌产品申报等活动。2018年,我县共有2户企业被授予“政府质量奖”,2户企业被授予“政府质量提名奖”;创建省级质量走廊2户,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企业4户,申报老字号评定1户;创建省、州标准化工地各1户,创建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户;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40个批次,抽查综合合格率96.4%。五是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全年共创建“诚信计量单位”7家,消灭无标生产166个,免费检定各类计量器具539台,其中对县烟草公司所辖19个烟叶收购点的电子秤27台、打包台称26台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促进烟叶收购顺利开展。六是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年共受理和调处消费者投诉举报52件,调处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9万元。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经营户2户,创建“消费者满意示范店”4个,组织开展消费体验1次。
2.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一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履行“双告知”,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切实加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予以限制或禁入,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二是加大对各类广告的整治力度,全年共监测各类广告746条次,检查经营户1894户。三是切实开展无照经营、红盾护农、走私贩私、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危险化学品经营、制售“地条钢”、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非法集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货车非法改装、成品油“利剑行动”、电动自行车、黄标车治理等十余项专项整治。加强粮食市场、烟花爆竹市场、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监管。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所涉及的包括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认证认可、强制性能效标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打击传销、打击走私、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查处商标侵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3.民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把食品经营准入关口,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强力推进餐饮服务分级管理、明厨亮灶,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风险防范为目的开展抽样监测,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全年共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食品国抽52批次,省抽55批次,州抽7批次的抽检任务,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示52期。对10户狮子山农家乐进行了提升改造,完成餐饮食品责任险投保225户。全县持证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率达100%,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率达76%。二是加大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积极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整治,认真抓好药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落实药械监督性抽验工作,切实开展规范化药房建设。全年共报告药品不良反应31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2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8例;完成药品省级抽验19批次,州级抽验27批次,合格率97.83%,完成医疗器械抽验5批次,合格率100%;全县157家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规范药房验收达标率92.9%。三是认真做好2018年各类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27场次,共保障了14470人次饮食安全,实现“零事故、零投诉”。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坚守安全底线。通过加大安全宣传,强化安全培训、加强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应急演练等举措,确保了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76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2.52万元,占总收入的98.74%,其他收入22.25元,占总收入的1.26%。
与上年对比:2018收入1764.77万元, 2017年总收入1803.17万元,减少了38.4万元,减2.13%。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1742.52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1788.1万元,减2.55%,2018年其他收入22.25万元,2017年其他收入15.07万元,增47.64%。2018年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2018年项目经费比2017年减少了154.86万元,而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和其他收入比2017年又有增加,增减因素对抵后,2018年总收入还是比2017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86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7.42万元,占总支出的87.65%;项目支出230.79万元,占总支出的12.35%。
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1868.21万元,2017年1737.58万元,增130.63万元,增长7.52%。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1637.42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1536.08万元,增长6.6%;2018年项目支出230.79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201.5万元,增14.54%。2018年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在本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7.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34万元, 增加6.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总支出230.79万元,与2017年总支出201.5万元相比,增加29.29万元,增长14.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在本年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32万元;
2.20115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万元;
3.2011706: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12万元;
4. 2011799: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5.58万元;
5.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4.95万元;
6.2101016:食品安全事务180.24万元;
7.210109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万元;
8.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支出1717.79万元对比,增加136.76万元,增长7.96%。增加的主要原因政策性增资人员支出的增长、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在本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是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我局开展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等重大公共卫生事务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住房补贴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57.06万元,完成预算的23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27万元,完成预算的2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元,完成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批复的“三公”经费只包括本年公用经费内的年初预算数,而用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支出数并未包含在内,根据武财建[2017]55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2018年我局支付了60%的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费28.19万元,此项支出是用2017年结转的上级专款支出,并没有列入年初预算,二是专项业务费安排车辆运行费2万元,因2018年专项业务费是年底才下达,并未批复在年初预算中。同时,由于扶贫工作任务繁重,各项工作业务量都有所增加,情况也更加得杂,各项监管业务工作日益繁重,下乡次数增加,本年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3.93万元,增长14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65万元,增长21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9万元,增长3.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我局是2015年机改成立的单位,以前车辆是在县局使用,机改成立市场监管所后,车辆分配到各所,车辆燃油、修理费都会增加,由于扶贫工作任务繁重,各项工作业务量都有所增加,情况也更加得杂,各项监管业务日益繁重,加之物价比上年有所上涨,所以本年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经费比上年增长。车辆购置费比上年增加是我局支付了60%的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费,上年没有购置车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27万元,占86.34%;公务接待费支出7.8万元,占13.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8.19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情况是2018年我局支付了60%的食品快速检测车购置费28.19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0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日常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8年上级来人指导、检查、调研工作等正常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43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96万元对比,增加了10.47万元。增加原因为单位脱贫攻坚任务重,下乡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幅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8年机关正常运行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251.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5.1万元,固定资产1086.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9.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收入2964.32万元;出租房屋及使用收入情况没有发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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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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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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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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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51.29 |
165.1 |
1086.19 |
572.92 |
124.06 |
38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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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84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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