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武定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定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乡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管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
14.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16.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驻武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武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武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18.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据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19.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乡镇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对各乡镇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县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代表武定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完善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全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按干管权限,对所监管企业干部进行任免。负责所监管企业(含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央企、省企、州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乡镇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2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武定县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审核其他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条款。武定县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制定、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与武定县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武定县财政局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帐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武定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处置)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武定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武定县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工作。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财政收支稳定增长,各项指标完成良好。
今年以来,全县经济回升不稳,下行压力依旧,投资项目开工不足,工业产品价格下滑等综合因素影响,组织财政收入较为困难。在财政支出方面,政府性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加之工资改革等大额刚性支出,重点建设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教育、卫生等领域的法定刚性增长,财政支出保障压力加剧。但财税部门铆足干劲、锁定目标、压实责任、再接再厉,全力以赴稳增长、坚定不移促跨越,坚决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各项财政收支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536万元,为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任务数62173万元的100.6%,比上年同期58106万元增收4430万元,增长7.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7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8448万元的119.9%,比上年同期236617万元增支61376万元,增长25.9%。上解支出完成4360万元,比上年同期4219万元增加141万元,增长3.3%。
向上争取资金完成198058万元,完成人民代表大会目标任务187465的105.65%,比上年167237万元增加30821万元,增长18.43%。
八项支出预计完成17.8亿元,预计增长1%。
民生支出完成22.6亿元以上,占比80%以上。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426万元的39.2%,比上年同期11324万元减收3313万元,降低29.3%。基金支出12264万元,比上年支出9753万元增支2511万元,增长25.7%。
我局2018年荣获“财政部关于2018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全国121名、全省18名,获500万元一次性财力奖励”。
2.狠抓向上争取和财政支出总量及进度,全力加快做大财政支出。
一是及时下达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的年初预算,在20日内及时下达预算批复文件;对敏感性资金按“文不过夜”要求,及时下达;对已经明确具体项目和单位的上级专项资金5个工作日内下达;对尚未明确具体项目和单位的上级专项资金15个工作日内下达。二是强化部门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定和下发《武定县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管理办法》(武财库〔20181号〕,切实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加强督查通报,把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形成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紧密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保持合理支出进度。三是加强库款调度保障,积极争取上级库款调度支持。四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作为当前改进和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全年共清理收回2016年2月28日以前形成的财政存量资金3784.38万元,其中: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3446.67万元,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337.71万元。成立4个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县11个乡镇和30%的县级预算单位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收回部门存量资金438.09万元,将已收缴的资金拟安排使用情况报县政府常务会审定,统筹安排用于2018年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支出。四是做好积极向上争取。以县委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武定县2018年向上争取资金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武办字〔 2018〕16号),制定最严格的考核办法,强化部门和乡镇作为争取项目资金的主体责任,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按月向上汇报制度,各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每月至少带领相关人员到省级对口厅局汇报一次。强化向上争取资金督查,县政府督查室认真落实向上争取资金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将各部门争取资金情况进行排名,及时在全县进行通报,建立完成任务倒逼机制,督促各部门重视抓好争取项目资金工作。
3.狠抓债务风险防控,全力防控化解规范政府隐性债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2018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27日成立了武定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2018年2月9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武定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武政通〔2018〕9号),建立了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了部门职责。加强机构队伍建设。3月18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楚雄州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工作会议暨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精神及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3月28日县委召开全县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会议。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职能职责,采取措施压减债务:一是各部门要对所举借的隐性债务进行一次认真仔细清理,做到不重不漏,逐笔核实锁定,切实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二是制定化债方案。在摸清债务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县级财力,制定2018年化债方案及2018-2020年化债规划,细化具体化解措施,做好到期债务本金利息偿债资金来源筹集计划,避免地区债务风险性事件的发生。三是积极统筹资金提前偿还。四是清理盘活融资资产化解。五是剥离化解。六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4.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和决算汇编上报工作
一是认真完成2017年财政决算编制、汇总上报,确保财政决算上报及时、准确和完整。二是认真完善2018年财政预算上报审批工作,及时将人大审批后的财政财务决算和预算及时批复县乡各预算单位依法执行,并进行预决算网上公开工作。
5.认真实施好“农综”“农开”两大项目
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主要是实施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下达财政奖补资金718万元,项目在11个乡镇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主要是实施好狮山镇贺铭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000亩,项目已完工,项目总投资399.5万元;实施好高桥镇勒外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000亩,已完成8000亩,已完工,项目总投资1084.05万元。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可改善灌溉面积,节约用水量,使项目区沟相通,路相连、田成方,极大地夯实项目区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收入明显增加。
6.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升财政干部素质。
为提升县乡财政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今年高度重视学习培训工作,全年完成学习培训22期118人次,其中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学习培训13期,培训29人次;州财政局组织的学习培训4次20人次,县级组织学习培训5次69人次。
7.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是准确把握检查重点。参照省州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全年主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情况专项检查、财政预算管理股室内部检查、财政非预算管理股室内部检查、基层财政所内部检查、资金安全检查、财政扶贫资金和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动态管理和指标对账工作,做好财政内部精细化管理。三是切实做好财政的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督促全县218个县级预算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晒出了2017年财政财务决算、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实现了县乡部门预决算全公开。
8.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部署,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局党组研究成立了武定县财政局脱贫攻坚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任主任,四位副局长为副主任,脱贫攻坚办公室成员为各股室股室长和脱贫攻坚工作队员,办公室在农业股,由7名工作人员为业务员,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产业扶贫项目投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村集体经济发展、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选派管理、挂包村脱贫责任落实等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派出以1名副局长带队组成5人驻村扶贫工作队,跟单位业务脱钩,到挂包帮扶联系点万德镇支卧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制定下发了《武定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武政办发〔2017〕2号),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全年已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达5.8亿万元,为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
9.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深化。
一是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把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扫黑除恶工作与财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制定和下发《武定县财政局党建工作责任书》、《武定县财政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武定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武定县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落实局党组“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每名班子成员、股室和一般职工,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抓好“组织、队伍、活动、制度、保障”等五方面建设,打牢党的领导基础。三是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学透,抓思想建设,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在财政干部职工中入心入脑,不断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在全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从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改进作风,严肃纪律;扎实工作,提高效能三大方面强化财政机关作风建设。五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各股室和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排查家属、亲属和身边人身边事,提供黑恶线索,同时为全县扫黑除恶提供经费保障。
10.其他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和统一的部署要求,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职责,重点做好法治财政、深化改革、综治维稳、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民族宗教、禁毒、防艾、反恐、群众信访、消防和生产安全、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防控、固定资产、招商引资、国资监管、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等多项重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武定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财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财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17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9.45万元,占总收入的99.8%;其他收入2.31万元,占总收入的0.2%。
与上年对比:2018收入1171.76万元,比2017年1324.84万元减收153.08元,减11.55%。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169.4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1299.97万元减少130.52万元,减10.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支出结构,压缩开支,2018年其他收入2.31万元,比2017年24.87万元减收22.56万元,减90.71%。减收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拨入财政所建设资金2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财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23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08万元,占总支出的83.34%;项目支出205.25万元,占总支出的16.66%。
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合计1232.33万元,比2017年支出1550.24万元减支317.91万元,减20.51%。减支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拨给乡镇财政所用于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缺口资金83.45万元;转拨附属单位或者非本级预算单位的经费支出202.6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7.08万元。比2017年度989.69万元,增支37.39元,增3.78%,增支的主要原因是拨至社保中心职业年金缴费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67万元及本年度落实2017年规范改革性补贴增资、年终调整基本工资及艰边津贴增资,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4.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5,占基本支出的3.4%;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7.08,占基本支出15.30%;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11万元,占基本支出0.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25万元,比2017年560.55元减支355.3万元,下降63.38%。减支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拨给乡镇财政所用于财政所标准化建设缺口资金83.45万元;转拨附属单位或者非本级预算单位的经费支出202.62万元。
1、20106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140.94万元;
2、2010604:预算改革业务5万元;
3、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15万元;
4、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7.31万元;
5、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万元;
6、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3万元;
7、2130699: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8万元;
8、2130701: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支出11万元;
9、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9.5万元;
10、2290808: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02万元,占本年支出1232.33万元的99.41%。与上年1524.35对比,减少299.3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提高效率,调整了支出结构,县级专项经费在年初预算时进行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及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交通费用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7%,主要是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费用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财政管理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方面的业务费支出 ;
5.住房保障支出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住房补贴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24.85万元,完成预算的27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的2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1万元,完成预算的258.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资金156.27万元,可以用上年的结转资金弥补当年“三公”经费支出,所以年初只预算了9万元“三公”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25.06万元减少0.21万元,下降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派车制度,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 接待全部安排在单位食堂,实行接待申报和清单管理,控制参陪人员及接待标准,切实降低机关行政成本。
本单位虽然采取了以上措施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但由于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稳增长、控支出、保平衡、脱贫攻坚任务十分繁重,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较多,由我单位牵头承担的全县性的各方面项目资金检查、审计、验收等任务也多,加之两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修理费用每年都在增加,因此,“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4万元,占48.05%;公务接待费支出12.91万元,占51.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局“稳增长、控支出、强管理、保平衡”、 脱贫攻坚、推动各项财政改革正常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为完成财政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为争取上级的支持,积极反映武定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迎接各方面的项目资金检查验收;各县有关部门及财政系统人员到我县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等所发生的用餐费、交通费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财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19万元,与上年109.41万元对比增加了47.7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预算法,下达的工作经费由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预算,支出相应也调到基本支出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8年机关正常运行必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定县财政局资产总额479.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85万元,固定资产331.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0万元。与上年467.1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11万元。无处置、报废报损、出租资产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79.68 |
147.85 |
331.83 |
5.2 |
70.93 |
255.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801111
上一条: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
下一条:武定县医疗保险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