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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019041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9日

武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627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乡(镇)和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对金沙江上游防护林建设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进行防治;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以及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子资源管理;组织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研究森林防火方案,拟订森林防火的各项措施,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武定县绿化委员会、武定县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武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经州林业局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木材凭证采伐、运输;指导乡(镇)林业工作;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负责有关育林基金,林木、林地补偿费用的征收和管理;审核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4、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管理国家、省、州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组织建立县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并指导其开展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拟订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和珍贵树种名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组织实施。

5、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职责;协调武警和地方消防队伍森林防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负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6、指导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森林药材、林木花卉、森林蔬菜、林下产品等。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林区等林业改革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林权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处工作。

8、负责林业科技工作,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计划和推进林业科教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改灶节柴、燃料置换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9、负责国有资产、林业资金和林业规费的管理。

10、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业改革工作扎实推进。

2、生态工程建设稳步实施。一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二是兑现上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三是实施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四是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五是稳步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3、林业产业健康发展。

4、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5、林地要素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地。

6、生态扶贫工作推进有力。

7、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林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963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35.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其他收入为3万元,占总收入的0.03%。

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收入9638.44万元,2017年总收入9242.44万元,增加了396万元,增4.28%。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9635.44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242.44万元,增加了393万元,增4.25%;2018年其他收入为3万元,2017年其他收入0万元,增加了3万元,增100%。主要原因是新增生态护林员,导致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8939.21万元。其中:基本支982.39万元,占总支出的10.99%;项目支出7956.82万元,占总支出的89.01%。

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8939.21万元,2017年支出5086.89万元,增加3852.32万元,增75.73%;2018年基本支出982.39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842.96万元,增加139.43万元,增16.54%;2018年项目支出7956.82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4243.93万元,增加3712.89万元,增87.49%。主要原因是部分历年项目已完工决算,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2.39万元,2017年支出842.96万元,增加139.43万元,增16.54%。与上年对比:

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893.92万元,2017年支出754.71万元,增加139.21万元,增18.45%;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8.47万元,2017年支出88.25万元,增加0.22万元,增0.25%。

2018年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639.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12%;商品和服务支出87.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7%;资本性支出1.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3%。

2018年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639.76万元,2017年646.38万元,减少6.62万元,减1.02%;2018年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7.18万元,2017年88.25万元,减少1.07万元,减1.21%;2018年基本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16万元,2017年108.34万元,增加145.82万元,增134.5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林业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56.82万元,与2017年4243.93万元相比,增加3712.89万元,增87.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历年项目已完工决算。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91万元;

2、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3万元;

3、2110401:生态保护436.90万元;

4、2110501:森林管护231.53万元;

5、2110503: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55万元;

6、2110506: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76.90万元;

7、2110602:退耕现金2487.79万元;

8、2110605:退耕还林工程建设684.47万元;

9、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263.99万元;

10、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27万元;

11、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2.18万元;

12、2130205:森林培育111.57万元;

13、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991.71万元;

14、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20万元;

15、2130221:林业产业化186.01万元;

16、2130227:林业贷款贴息58.98万元;

17、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55.79万元;

18、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969.48万元;

19、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万元;

20、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7.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2017年5085.66万元相比,增加3827.52万元,增75.26%,主要原因是部分历年项目已完工决算,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森林督查等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支付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及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支出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423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0%。主要用于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及种苗费等;

5、城乡社区支出4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低效林改造及太阳能热水器补助等;

6、农林水支出419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及补植补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贷款贴息、林业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4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4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8万元,完成预算的99.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0万元,完成预算的98.8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武定林业局领导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避免铺张浪费,压缩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支出29.94万元增加6.14万元,增长20.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78万元比2017年支出21.66万元增加6.12万元,增长28.25%;公务接待费支出8.30万元比2017年支出8.28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0.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育林造林项目规模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8万元,占77%;公务接待费支出8.30万元,占2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督查、营造林及森林防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8.3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8.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督查、营造林及森林防火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71万元,与2017年88.25万元比减少5.54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定县林业局资产总额9528.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99.15万元,固定资产1319.1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无形资产9.90万元。与2017年9707.7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9.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7.5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528.23

8199.15

1319.18

523.29

200.12

595.77

9.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0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46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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