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四、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统一战线是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贯彻落实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民主党派组织、党外人士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政治安排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开展以爱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内外统战工作,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指导各委办局、乡镇统战工作;指导和协调台办、侨办、县工商联、县民族宗教事务等各项统战工作;承办县委和省、州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武定县委统战部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统战部内设股室3个。2018年年初预算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人;退休人员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县统战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紧扣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充分发挥统战工作的特殊优势,突出“落实+创新”的工作理念,为建设多彩罗婺.幸福武定凝聚更广泛的人心和力量。为实现2018年统战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工作抓好落实:
(一)以创建“三型”统战团体为依托,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
(二)以促进“五大关系”和谐为主线,持续推进各领域统战工作创新发展
(三)以强化统战队伍建设为重点,夯实统战事业发展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0.06万元,比2017年减少32.6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0.06万元,比2017年减少32.6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本年收入130.0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06万元(本级财力130.0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06万元,比2017年减少32.6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30.06万元,预算总支出中基本支出130.0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行政运行100.5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8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4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8年度实行归口管理开支的统筹外离退休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按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12.8万元(基本支出11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72万元,津贴补贴46.13万元,奖金18.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9万元,住房公积金5.8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87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3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工会经费0.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9万元,其中:退休费6.43万元,生活补助2.9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82人次,接待费开支0.9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专项转移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我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30.06万元,较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97.4万元增加32.6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公用经费;政策性增加改革性补贴工资及综合绩效奖励金。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2018年我部门项目支出无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7.87万元,比2017年减少2.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今年压减预算。其中:办公费0.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3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工会经费0.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资产总额48.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8.65万元。固定资产包括:一是通用设备数量20台(套),价值14.35万元;二是家具、用具8件(套),价值3.26万元;三是公务用车1辆,价值31.04万元。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因我县可用财力有限,年初无财力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专项补助,故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待年终根据上级专项补助和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再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公开。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行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置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来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5.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附: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表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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