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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0215021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5日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四、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十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政法委是县委职能部门,是县委对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加强领导的参谋助手。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政法委机关由政法委办公室和综治维稳办公室联合办公组成,内设政法办、政工办、执法监督室、综治办、维稳办和依法治县办。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全县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和依法治县工作,协调各部门落实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和依法治县各项措施。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5)建设一支执法公正、廉洁高效;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打造一个平安和谐、民主法治;长治久安、社会稳定的发展环境。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监督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坚持诉访分离,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渠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4.44万元,比2017年增加82.7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务费标准提高,政策性增加改革性补贴工资及综合绩效奖励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4.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4.44万元,比2017年增加82.7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务费标准提高,政策性增加改革性补贴工资及综合绩效奖励金。其中:本年收入374.4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44万元(本级财力374.4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4.44万元,比2017年增加82.7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务费标准提高,政策性增加改革性补贴工资及综合绩效奖励金。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74.44万元,预算总支出中基本支出374.4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06.3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8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6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18年度实行归口管理开支的统筹外离退休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3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6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5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0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8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18年度按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99.07万元(基本支出299.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6.02万元,津贴补贴122.93万元,奖金48.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万元,住房公积金15.8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23万元,其中:办公费4.50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0.35万元,邮电费0.86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2.04万元,工会经费2.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14万元,其中:退休费6.68万元,生活补助51.4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11.45万元减少7.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400人次,接待费开支2.0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单位接待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部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金额11.43万元。其中基层治保调解工作经费补助资金项目11.43万元,主要用于妥善解决11个乡镇各村委会(社区)治保、调解工作所需经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18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18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16.61万元。分别是:

1、采购电脑(含涉密电脑)10台,预算资金5.50万元;

2、采购打印机(含涉密打印机)6台,预算资金1.40万元;

3、采购单反相机2台,预算资金3.00万元;

4、采购摄像机1台,预算资金2.00万元;

5、采购摄像器材1套,预算资金2.5万元;

6、采购传真机2台,预算资金0.40万元;

7、采购碎纸机1台,预算资金0.10万元;

8、采购办公桌椅12套,预算资金1.71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我单位基本支出预算374.44万元,较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291.74万元增加了82.7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费标准提高,政策性增加改革性补贴工资及综合绩效奖励金。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我部门项目支出无预算,较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22.26万元减少了122.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经费2018年预算调为基本支出预算;二是县级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减少小专项经费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7.23万元,比2017年86.35万元减少69.1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减少了综治维稳专项经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和治保调解工作补助经费。其中:办公费4.50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0.35万元,邮电费0.86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2.04万元,工会经费2.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资产总额171.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47万元,固定资产114.56万元。固定资产包括:一是通用设备数量218台(套),价值105.04万元,其中:车辆数量1辆,价值29.98万元;二是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75件(套),价值9.52万元。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行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置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来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5.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附: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表1-16)


附件【政法委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x
上一条:武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对《武定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下一条:武定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