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
一、武定县司法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3)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4)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武定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5号)和《武定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定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局机关设立了9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武定县司法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办(警务办)9个股室,派出11个司法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秘书股在县司法局,无编制人员,具体工作事务由司法局机关调配。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武定县司法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武定县司法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具体情况为:
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州财政局。
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
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
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保证单位职工办公及单位正常运行;
2.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1.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07.34万元,按收入结构分: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1007.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本年支出1223.82万元,①按资金来源分类: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23.8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②按资金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096.23万元,占总支出的89.57%;项目支出109.2万元,占总支出的10.43%。③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13.13万元,占本年支出74.61%;商品和服务支出168.25万元,占本年支出13.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4万元,占本年支出2.05%。
3.结转结余情况:年初结转结余44.66元,本年收入1179.16万元,本年支出1205.4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39万元。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本年公务接待费支出4.52万元,比年初预算5万元减少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的24.62万元减少18.6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乡村振兴、重点地区高桥镇开展工作、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刑释解矫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政府建设业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其余开支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八项规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武财绩〔2023〕1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确定了评价组成员,制定《武定县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明确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1)按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3)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附相关自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武财绩〔2023〕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2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2年武定县司法局完成了以下绩效目标:1.保证单位职工办公及单位正常运行;2.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3.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本单位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一)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项目安排统筹力度还需加大。
(二)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今后我局将完善和弥补工作中的不足,查漏补缺,加强组织领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和积极的沟通、汇报和整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资金结算,确保专款专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2年我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分100分,2023年将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力度、扎实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我们将在县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实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纪,为单位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深入开展预算支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四是按时在规定公开网站对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武定县司法局
上一条:武定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度) |
下一条:武定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