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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1018002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8日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概况。

1.主要职责职能。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以及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审查、复核、建档等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租赁、销售、回购、储备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租赁档案管理及统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构情况。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设中心主任1名(八级职员),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股、政策与管理股3个股室。2021年机构设置无变动。

3.人员及资产情况。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编制人数8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人,人员无变动,无离休和退休人员。2021年末单位资产总额81159.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9.18万元,固定资产18.26万元,在建工程534.87万元,无形资产1.40万元,保障性住房79515.7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73.19万元。出租保障性住房276779.5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30万元。

4.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中央、省、州的关心帮助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住建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继续扎实深入推进全县政府统建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等系列工作,加大违规租借保障性住房整治和处罚力度,应保尽保,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清退的保障性住房,努力解决全县轮候中的部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推进保障性住房和消防、水电路、排水排污等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力度,全力确保保障性住房正常运营运转,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居住品质,让广大住户充分共享党和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发展的成果。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能够按照规定程序,实行逐级审批后支付;加强制度适用性的分析和检查,确保制度与实际情况相符;“三公经费”支出在合理范围,符合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通过武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将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予以公布,信息真实、完整。

2.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针对各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项目管理规定和资金管理要求,根据自身职责及项目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和下达了单位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现场业主代表、保障性住房零星维修维护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管理制度。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单位县委、县政府和县住建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职责,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全县政府统建部分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质量,为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住房保障。

1.履职尽责,提高行政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提升领导能力。

2.狠抓整改,夯实发展基础。以提升服务水平为主线,以住有所居、安居乐业为根本动力,以充分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实现“应保尽保、供需平衡、住有所居”为根本目标,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疫情防控常态化网格化和住房保障民生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系列活动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合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村振兴、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移民搬迁等全年各项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和新中国成立72周年。

3.加强规范,提升党建质量。单位在县住建局党组和机关党支部领导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管、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继续不断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单位党建等系列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4.转变作风,增强履职动力。工作作风转在前,为民服务走在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整治和巩固“四风”成果,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5.廉洁从政,强化纪律保障。单位推动工作落实和纪律作风转变,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职责明确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6.统筹兼顾,推进中心工作。推进意识形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大会战。

7.围绕中心,提升服务质量。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住房保障工作新特点新规律,抓政策、看趋势、出主意、当参谋,充分发挥住房保障职能部门作用,全力提升住房保障人居品质,确保疫情防控和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系列工作取得实效,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稳定复苏向好提供优质住房服务保障。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收入734.25万元,调整预算数639.89万元,支出1374.14万元,调整预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额原因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2021年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预算收入完成率100%,预算支出完成率187%。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收入734.25万元,调整预算数639.89万元,支出1374.14万元,调整预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额原因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和追加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资金。

3.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收入734.25万元,支出决算数1374.14万元。差异情况说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和追加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资金。

4.收入支出结构分析。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收入137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支出81.0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卫生健康(类)支出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1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26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7%。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626.93万元,廉租住房633.43万元;住房公积金7.76万元。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2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21.43%。

2.与本年预算、上年决算对比分析。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批次及人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30万元,下降74.6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0万元,下降74.67%。

3.差异分析。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批次及人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部门实际,针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管理,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制定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好各项具体措施。

(2)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2021年初,我单位编制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报县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各股室强化资金意识,将资金落到实处,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在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3)加强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大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2021年开展了1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在培训会上强调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进行了讲解,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更为深入人心,并要求各股室按照年初预算对本股室绩效工作进行自查自评。

(4)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中期监控工作。我单位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年中,各股室报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10月份由办公室对各股室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上报了相关材料,全力确保财政支出按照已批复的绩效目标执行,认真对照项目运行的绩效目标,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2.组织实施。按照各级文件要求,为确保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按规定全面、客观、如实地反映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财务人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本着严谨务实的态度,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中心2021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3分,等级为优。

(一)投入管理情况: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支出1374.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113.78万元和项目支出126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全额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全额用于支付以前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尾款、偿还融资本息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维修维护等支出。

(二)履职完成情况:积极推进以前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审计工作和工程尾款拨付力度,多方筹集资金偿还保障性住房融资本息,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维修维护工作力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居品质和服务质量逐年得到提升。2021年初预算完成全年支出734.25万元,实际完成全年支出1374.14万元,超额完成年初设定目标任务。

(三)履职效果情况:2021年,单位积极按照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讲政治、顾大局,认真履行全县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等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能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从严治党,历任单位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各级各项纪律规定,廉洁从政,服务于民,严于律己,始终坚持把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这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放在心上、捧在手上、落在实处,让全县广大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真正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乐”的目标。目前,全县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入住对象的满意度逐年提高,保障性住房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需求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逐年化解,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房行为不断得到遏制,保障性住房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居住品质逐年提升,全县广大保障性住房住户充分共享保障性住房成果。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解决高房价背景下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我县在2008年至2015年期间,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但建设规模的扩大并不意味着保障性住房政策功能的实现。在完善资金配套办法、分配管理机制的同时,保证保障性住房切实满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提高住户居住满意度,是提高政府财政投入绩效、促进社会包容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结合对自评报告中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情况分析,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满意度为96%。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县所辖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逐年得以改善和提升,全县广大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自入住以来,住得满意、住得舒心。但也还存在以下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1.工作协调推进难度较大。目前,全县保障性住房除禄金工业园区2014年240套公共租赁住房上报调整为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进行盘活处置外,其余已圆满完成建设及分配入住任务。但原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因征地、拆迁产生的矛盾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和建成后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运营、贷款本息偿还、债务风险防范、先租后售及商业配套设施处置、小区维护和管理、审计整改等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协调推进难度依然较大。

2.房屋租赁供求矛盾突出。我县“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任务重、投资多,体量大,早已供过于求,但现今受大量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就医、就学和县城连片棚户区改造停滞等影响,全县公共租赁住房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在今后一段时期将处于或长期面临“一房难求”的窘境,严重阻碍了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的良性循环和有序协调发展。

(二)整改情况

1.统筹协调,积极助推工作难点。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和商业配套设施处置遗留后续工作;努力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及时化解保障性住房政府债务和防范债务风险;积极推进项目审计、审计整改;不断化解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等产生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做好转租转借保障房线索排查和对审计整改清退保障性住房集中申报、审核、分配、组织入住等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房行为,及时清退和重新组织申报分配不符合租住的保障性住房,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

2.细化措施,不断加强后续监管。及时足额收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确保非税收入全额入库;及时做好小区维护管理工作;加强物业监管,积极探索和建立保障性住房社会化物业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入住对象的满意度;继续完善住房保障对象档案资料,继续推进武定县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工作,实现部门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信息共享、全面公开的工作格局;加大各级保障性住房法规政策宣传公开力度;强化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信息动态审核,密切关注孤寡、低保、特困、烈士、残疾等特殊家庭和人员的住房需求,每年不定期对保障对象信息进行动态审核,严审低收入保障对象信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职能,坚持部门联动监督,强化对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后续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为下年度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提供参照和依据,不断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表格将按规定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下步,单位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及落实:

(一)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管控力度。加快推进项目投资决算审计协调对接工作力度,及时拨付跨年度结转结余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尾款至项目施工单位。

(二)加快年度预算资金执行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时间节点,加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度,及时支出人员经费和拨付维修维护管理等预算资金。

(三)细化年度预算资金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项目规划,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资产管理家具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购、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立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2021年,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审计整改保障性住房集中申报分配通知公告、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可能对整体支出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其他情况。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5日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到账后,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充分发挥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2.项目支出的主要内容。2021年项目支出累计1260.36万元,全额用于支付以前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尾款,偿还融资本息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维修维护等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及时投入有限资金对小区和保障房进行维修维护管理,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小区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

2.阶段性目标∶严格落实“四万三进”和爱卫“七个专项”指示精神,努力建成政府放心、社会满意、住户舒心的民心和民生工程。加强监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争取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新修订《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小区维修工程及零星配套设施建设议事规则》(武住管中心发〔2019〕30号),其主要内容为:

1.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设立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小区维修工程及零星配套设施建设议事主体,议事主体名称为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由中心主任、中心办公室主任、规划建设股长、政策与管理股长和中心工会主席组成,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通知业务股室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2.小区维修工程及零星配套设施建设,根据上级项目招标竞标程序和单位相关议事规则,原则上2000元以下(含2000元)维修或建设支出,由业务股室向中心主要领导报告同意后执行,不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议。

3.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维修或建设支出(含10万元),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业务股室负责执行。

4.10万元以上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下维修或建设支出,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报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批准后,由中心按邀标程序进行邀标。

5.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维修或建设支出,由中心委托工程监理公司参与小区维修工程或项目建设管理。

6.投资额400万元(不含400万元)以上维修或建设支出,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报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批准后,由中心按上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招投标相关手续。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明确绩效管理责任。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扎实开展绩效自评。中心2021年的财政项目共涉及非税返还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1个资金文件,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维护等支出。在分析相关要求、收集资料基础上,整体支出评价小组制定出了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项目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情况撰写了2021年度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武定县财政局。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1)相关性原则。本次评价指标需与单位整体支出评价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2)重要性原则。本次评价指标优先使用单位保障性住房领域中较具代表性、较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经济性原则。本次评价指标设计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4)系统性原则。本次评价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出2020年单位项目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公众满意度等。各项目评价完成后,将各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结果分别平均处理后纳入部门整体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单位整体评价结果,综合反映单位整体支出与履职情况。

2.绩效自评依据。

(1)《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4号);

(2)《武定县财政局中共武定县委组织部武定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武定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武财办〔2020〕15号);

(3)《武定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武财绩〔2020〕3号);

(4)《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定县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财绩〔2020〕3号);

(5)《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武财绩〔2021〕4号);

(6)《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7)《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8)《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9)《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10)《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1)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自评方法。

本次绩效自评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采用了审阅自评和相关资料、现场调研、实地抽样评价、查问询证、部门问卷调查等评价方法,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审阅资料。根据本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工作总结相关资料等进行审阅。根据,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对其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报告中资金口径依据其决算报表,指标体系结合部门职能履职职责设立,自评报告基本满足评价的要求。

(2)现场调研。通过向部门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访谈、调研,进一步确认部门职能职责、履职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了解和收集被评价对象以及评价指标有关的信息。

(3)实地评审、查问询证。绩效自评工作组根据分工,深入部分项目地点,开展资料收集、查阅工作,并开展座谈、询问、现场走访等方式,收集自评数据及相关资料,开展分析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

(3)组织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4)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中期监控工作。

2.组织实施。

(1)成立单位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了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3)认真组织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3分,等级为“优”。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1.在过程指标预算执行方面,预算支出管理方面有待提升。

2.在满意度指标调查反馈方面,存在查找问题不够深入、问题剖析不够透彻、趋势判断不够准确、决策和建议联系实际不够密切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项目经费年初结转和结余645.6万元,本年拨入626.93万元,本年支出1260.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16万元,所涉均为县级资金。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2016年起,因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调整,我县已不再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021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资金重点为支付以前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尾款,偿还融资本息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维修维护等支出。

2.2021年,单位保障性住房和小区维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不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招投标立项范围,均由单位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业务股室负责按相关程序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业务管理方面:政策和规划公开上,政策和规划公开及时;实施程序执行情况上,进度管理有序,质量监督到位;项目质量可控性上,质量标准明确,控制措施完善。

2.财务管理方面:管理制度上,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有效;资金使用上,资金使用合规,拨付程序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投资产出情况:全年维修维护保障性住房数量为5065套,投入保障性住房运维经费1260.36万元,投资完成率201.04%。

2.情况分析:及时投入有限资金对小区和保障房进行维修维护管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小区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努力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政府放心、社会满意、住户舒心的民心工程。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入住保障性住房住户满意度达96%。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绩效管理成效明显。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显示,我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绩效资金管理安全。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执行。

(三)绩效指标预期完成。及时投入有限资金对小区和保障房进行维修维护管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小区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不断提升,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服务水平逐年提升,群众满意度达96%以上,努力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政府放心、社会满意、住户舒心的民心工程。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部分已竣工项目,由于施工单位与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争议较大,审计进度缓慢,加之保障性住房及小区维修维护点多面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部分零星维修维护项目施工推进缓慢,项目工程尾款和资金支付进度迟缓。

(二)内控系列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项目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七、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和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项目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项目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项目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部门关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的主要职能职责。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可能对项目支出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其他情况。

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5日


附件【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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