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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1018001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8日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1.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属武定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内设机构11个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武定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草原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与科技产业股、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规划财务股、森林草原防火股等。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人员54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25人;车辆13辆。

2.单位主要职能。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州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3041.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5.70万元,固定资产1566.16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99.27万元,车辆249.5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17.37万元)。

4.2021年履职总体目标是:林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林草产业快速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巩固脱贫成效不断、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

工作任务:招商引资计划任务2.5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2.5亿元;非税收入计划任务210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计划任务8600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森林植被恢得异地造林任务11680亩;林业生态建设不断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林草产业快速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巩固脱贫成效不断;完成县级专业扑火队养队及森林防火宣传、预防、扑救、森林防火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率控制在5.5次/10万公顷以下,即年度森林草原火灾次数不超过9次;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即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82公顷;年度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保险公益林100%参保。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党的十九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县财政局2021年度预算编制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项目建设需要,认真编制2021年预算。在部门预算管理中,严格执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原则,强化单位内控制度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促进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达到经费投入的预期效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在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时,单位相关人员对各项绩效目标进行了充分研究,确保目标符合项目实际,并能全面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指标内容完整、指向明确、量化可行。支出绩效目标设立设产出指标、效果指标、指标三个一级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设立数量、时效、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等五个二级指标,再根据具体的工作任务设置对应的三级指标。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总收入2342.5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5.32万元,占总收入的98.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6万元,占总收入的1.59%。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总支出3,644.7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03.87万元,占总支出的30.29%;项目支出2,540.89万元,占总支出的69.71%。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避免铺张浪费,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265.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7.21万元,公务接待费8.75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10.83万元,增长382.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0.84万元,增长45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相关部门批准,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用以前年度天保、公益林结余资金购买13辆森林消防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故我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较2020年增加。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县级预算资金进行评价,及时掌握县林草局机构运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加强、规范财务管理、优化项目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运行高效、优质、安全。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接到县财政局通知后,县林草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规划财务股对2021年县级预算资金及项目情况进行了清理。

2.组织实施。规划财务股根据2021年县级预算资金及项目情况将开展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发到相关股室,县级预算整体绩效由规划财务股负责,项目支出绩效由项目股室负责进行自评,由规划财务股汇总后上报县财政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管理,统一核算,根据单位工作需求和县财政局的实际,拨付单位的运行资金,在使用方面坚持按资金的用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进行管理,加强资金支出单据的审核工作。2021年各级财政投入资金2342.58万元。

(二)履职完成情况

对所有林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林草项目资金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办法,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审计监督,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按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林草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依法合规、责权统一,落实责任、分级负责,严格监督、违规必究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公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机制。加强预算收支管理,2021年对县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摸清了家底,确保资产账账、账实相符。加强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工作,规范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三)履职效果情况

通过县级预算资金安排,落实了县级专业扑火队员,安排就业岗位90人,增加农民收入,森林质量也得到了稳步提高,林分结构更趋合理,森林植被群落正在逐步恢复,生态恶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滑坡、泥石流、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提高。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对维护武定县林区稳定作用明显,为武定县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生态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作用效果明显。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经调查,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项目经费下达过迟,部分项目实施周期长,资金分三个年度按进度进行支付,无法在当年全部形成支出,故本年度有结转资金。

(二)整改情况

加快项目工程进度,及时形成支出,减少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绩效自评结果将与部门决算同时公开。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按照《武定县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并依据县财政局下发的《武定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自评工作。

(二)强化预算资金项目管理,提高单位预算执行力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申报质量,尽量做到预决算统计口径一致。

(三)加强项目执行监管和跟踪,建立完善项目执行进度季度报告制度,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供数据基础。

(四)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1.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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