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度武定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报备 | |||||||||||
| 地区 | 序号 |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户数 | 任务时间 | 检查方式 | 制定依据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 武定县 | 1 | 楚雄州商务局 | 拍卖企业检查 | 1.拍卖企业是否有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的行为。 2. 拍卖企业是否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3.拍卖企业是否在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 | 拍卖企业 | 2户 | 2023年3月 —11月 | 实地检查 | 依据《拍卖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2日商务部令第24号)、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后的相关条款: 1.第二十条第(一)项 2.第二十条第(三)项 3.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4.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 州级、县市级分别组织实施 | 在武定辖区内无监管对象,无法完成抽查 | 
| 武定县 | 2 |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及保持状况、经营活动和经营行为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不低于30% | 2023年1月-11月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 |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在武定辖区内无监管对象,无法完成抽查 | 
| 武定县 | 3 |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安全评价、安全教育培训 | 机构资质有效性、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报告质量、违法违规从业行为 |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 | 2户 | 2023年3月—11月 | 实地检查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 |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在武定辖区内无监管对象,无法完成抽查 | 
| 武定县 | 4 | 楚雄州市场监管局 | 拍卖行业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 个体工商户 | 40% | 2023年10月底前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11、16条;《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4、11条 | 州、县市局分别组织实施 | 在武定辖区内无监管对象,无法完成抽查 | 
| 武定县 | 5 | 楚雄州市场监管局 | 文物经营行为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 的检查 | 企业、 个体工商户 | 40% | 2023年10月底前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50、53、54、71、72、73条 | 州、县市局分别组织实施 | 在武定辖区内无监管对象,无法完成抽查 | 
| 上一条: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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