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云南武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通〔2023〕33号)

日期:2023年11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武定县委和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

《关于支持云南武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十届州委常委会第106次(扩大)会议、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云南武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抓好产业强省三年行动和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落地落实,加快推进云南武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努力把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打造成为云南绿色产业示范区、滇中崛起增长极重要支撑区,主动融入昆楚协同发展。围绕“一主两辅”的产业定位和到2025年实现园区工业总产值200亿元以上的发展目标,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以深化改革激发园区活力

(一)完善运行机制。支持园区成立国有运营公司,实行“党工委(管委会)+事业单位+企业”的管理运行模式。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引导,由开发运营公司与社会资本合作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用事业、产业升级等重大项目建设。(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税务局、州财政局〈国资委〉、州政务服务局,武定县委、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激活用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人才工作“1+3+N”制度文件精神,支持园区公务员、事业人员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加大州、县和园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支持园区根据招商、公共服务等需要,按不超过核定行政、事业编制数30%的比例,形成聘用人员岗位、工资管理方案,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定后,实行岗位、工资、绩效总额管理。在核定的总额范围内,由园区按程序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实行合同管理,参与园区工作。支持园区实行与目标任务和工作业绩相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及时奖励实绩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以产业集聚发展优势产业

(三)打造钛产业集群。支持钛矿资源整合,做大做强钛产业。围绕“钛矿采选—高钛渣—钛白粉—钛合金精深加工”的新型产业结构体系,支持钛产业中下游企业落户园区,推进钛产业延链强链补链,支持武定钛原料产业发展,加快构建武定原料开发—禄丰钛化工及深加工产业集群,强化武定园区联动禄丰产业园区打造云南钛集聚创新区。加强钛产业下游项目立项的专业指导,加大钛产业类项目上报争取力度。2024年建成武定国钛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直流电弧炉冶炼钛渣生产线建设项目。(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投资促进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新型建材产业集群。支持武定石材产业发展,将武定石材产业列入州级重点培育产业,整合矿产资源,规范矿山开发秩序,开发建设大中型矿山,加快特色石材基地建设,优先支持矿权设置。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和矿山开发利用布局,将已关停但在矿规内的质地好、储量大、易开采、市场前景好的矿山激活矿权,将木纹石红砂石矿山配置进一步优化为集中连片、最具特色、满足市场需求的大中型矿山。逐步恢复部分矿山采矿权,支持长冲新型建筑材料片区石材加工、石材文化创意产业园、石材物流中心等建设,打造云南省特色石材产业基地。(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投资促进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发挥武定“一大一小”(肉牛、武定鸡)等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支持特色畜禽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大力培育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的食品加工龙头企业,以武定永银、云味坊等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打造具有更强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食品产业集群,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打造高原特色农业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的精深加工全产业链,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市场监管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持发展优势产业。支持武定县充分发挥“昆明半小时经济圈”和“攀枝花两小时经济带”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主动对接陕西宝鸡、四川攀枝花、福建水头等省外优势产业园,主动对接禄丰、禄劝、富民等州内外产业园区,建立区域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机制。依托各自产业发展优势及产业定位,州级相关部门重点在钛基新材料、新型建材、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产业方面加强协调指导,支持园区协同创新,实现产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招商引资质效。统筹州内招商专班资源,聚焦钛产业、新型建材、绿色食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实施“订单”招商、全产业链招商、龙头企业招商。实行州县上下联动招商,州级相关部门向园区推介外来投资企业信息和有效招商线索,推介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优先落户武定,支持武定产业园区探索基金招商、资本招商、飞地招商等招商新模式。州投资促进部门每年组织园区参加省内外招商推介活动不少于2次。(州投资促进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项目建设助推产业发展

(八)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发建设禄金片区,按“七通一平”配套建设基础设施。支持县城东南、长冲片区建设水、电、气、路、通信、环保、消防等基础性生产配套设施;支持园区各片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处置等环保设施配套。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和企业实际需求,支持在“一园三片”功能区内适量配套餐饮、医疗、教育、文化、休闲、购物、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园区配套建设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与产业项目同步招引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着力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招商引资吸引力。(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园区标准化建设。支持武定产业园区聚焦钛产业、新型建材产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推动冶金、石材加工等传统行业技术升级改造,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支持园区标准化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加大冶金、建材等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监控,鼓励引导园区内企业推广清洁生产。支持创建绿色低碳园区、省级绿美园区、省级智慧园区。(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科技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力度,支持云南丰炟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万吨高钛渣,云南鑫玮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循环利用20万吨含钒废渣,益众环保、万鑫钛业、玉宏、盛源、武星等高钛渣生产线改扩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实现钛渣产量达100万吨、产值达100亿元的钛产业“双百目标”。(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十一)加大资金支持。园区范围内省级分享税收增量部分(以2020年为基数),2023年—2025年逐级全额返还武定县,用于园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争取国家、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精特新、节能降碳等专项资金补助,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园区供排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仓储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符合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方向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州属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融资担保力度,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贷款担保和发行债券担保。(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用地用林保障力度。提高园区重大项目用地审批效率,对重点建设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保障。园区范围内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园区新增项目建设用地。园区项目建设所需林地指标优先保障。鼓励园区内企业采取推进多层厂房建设和空间开发利用,合理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应急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用能保障力度。建立州级统筹保障的园区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保障机制,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全省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目标值的项目(两高项目除外),给予优先办理。在达到国家标杆能耗的前提下,州级部门不将园区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纳入能效管理限电范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以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有关要求为前提,项目建设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区域消减所需的可替代量纳入州级统筹安排。(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园区打造招商引资项目从引进、落地、投产的全过程“一站式”服务。项目竣工后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经济技术指标和行业标准,对项目进行对标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发现企业在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行为,依法依规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得投产使用。按照“应放尽放”“应授尽授”“能接即放”的原则,研究制定“一园一赋权指导目录清单”,加快推进州、县赋权,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政务服务部门与园区数据共享,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支持建设园区公共信息服务数字化平台,为企业、机构提供政策查询、法律服务、人才中介、企业合作等服务。(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服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人才队伍支撑。依托沪滇协作优势,从园区管委会每年选派干部赴先进、发达地区园区挂职锻炼。把园区干部统筹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园区干部参加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主体班次学习和到东部地区培训。加大州级人才计划对园区支持力度,每年“兴楚英才”培养计划中的专项指标向园区适当倾斜。支持园区内企业与合作高校开展学科专业共建,在园区建设产教融合、人才实训基地。支持武定县发展职业教育,校企联合培养新型技能人才,扩大高职教育“二元制”和“企业订单式”人才培养规模。(州委组织部、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定县人民政府、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以有力措施确保落地见效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园区的全面领导,州委、州政府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听取园区全面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园区重大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

(十七)鼓励干事创业。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云厅字〔2020〕5号)和《楚雄州容错纠错一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干部的工作办法(试行)》(楚纪发〔2019〕6号)文件,加强容错纠错办法在园区的运用。对容错纠错实行一事一议,坚持依纪依法、坚守底线,区别对待、宽严相济,鼓励园区干部改革创新、支持干事创业、及时预防纠错。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推动园区先行先试,做好对园区发展的指导帮助、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园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上一条:武定县人民政府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省州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云南武定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