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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办事指南

日期:2023年06月28日   作者: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

一、权限范围

县(道)管公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云南省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第24项 涉路施工许可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行使层级为省、州、县。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受理条件

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

2.申请人提交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3.提交以下书面材料①设计和施工方案;②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估报告;③应急方案。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注:依法需要经实地核查、招标与拍卖、检测鉴定、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集体审查(会审)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六、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地点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9号2楼。

八、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9号2楼;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8)8713826;

(3)网络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平台: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实施机关咨询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武定县交通运输局;通讯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9号;邮政编码:651600。

九、监督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0878)12345;

(2)网上投诉: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3)窗口投诉:武定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交通运输局2楼政策法规股);

(4)信函投诉:武定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9号;651600。

十、申请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设计和施工方案;

(四)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估报告;

(五)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十一、许可收费

本行政许可不收费。

十二、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一)对许可通过的行政相对人,颁发《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行政相对人,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可通过窗口领取、邮寄送达或网络接收。

十三、办事流程示意图

附件: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及法定代表人)

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mail

传真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

份证号

实施地点线路(包括公里桩号及左、右侧位置):

申请许可理由:

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1.申请(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及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施工期)

2.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

3.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与公路有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等);

4.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5.关于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签字(盖章):

注:1.本申请书由交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负责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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