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及涉农资金整合相关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武定县出台《2020年脱贫攻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及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挂牌督战工作方案》,要求全县各相关部门单位和11个乡镇对2019财政扶贫资金在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支出清零,对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在6月30日前力争完成60%以上的支出,并实行财政扶贫资金执行情况按周通报制度,确保扶贫资金支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及时发挥扶贫项目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督战对象范围。制定印发《武定县2020年脱贫攻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及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挂牌督战工作方案》,明确督战对象及范围主要是11个乡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办、县农村局等县乡有关扶贫资金使用单位、项目实施管理单位。
二是实行通报督查。主要对2019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执行情况和2020年涉农整合资金支出执行情况进行密集跟踪,重点统计财政扶贫资金结余结转率、完成挂接项目占比、存在问题情况,实行按周按月通报制度,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通报处理。
三是实行实地督查。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县级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重点对11个乡镇和县级相关单位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出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落实情况、会计核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战。督查结果和发现问题线索直接报县纪委县监委按规定问责处理。
四是强化督促整改。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把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要求当做一项脱贫攻坚的硬指标来抓好落实,以安全高效的扶贫项目及资金运行管理、应整尽整。一方面统筹做好扶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出的谋划工作,加快在建设项目扫尾报账,切实提高各项目资金执行环节效率。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资金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