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拥有或管理符合标准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优惠内容】
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政策执行期】
自2018年7月10日起执行。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号)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