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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武定县财政局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公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8年07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县级各收费单位: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实施事业性收费报告制度的通知》(楚发改收费〔2017〕530号),为加强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切实减轻企业和广大群众的负担,现就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制度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公示清单制度,各收费单位(系统)应将本单位(系统)具体实施收费的单位名称及收费项目、标准变动情况向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报告,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和监督举报电话(价格举报电话12358和行业主管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交费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和举报。各收费单位应按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单位目录公示清单”(见附件3),通过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公示清单外的项目和标准一律不得收取。

二、建立收费单位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为掌握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和收费变化情况,加强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的跟踪和评估,各收费单位应于每年的2月10日前向县发改局、财政局报送上年度收费执行情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上年度收费项目、文件依据、实际执行情况、收费变动情况分析及《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二》(见附件1、2)。

三、请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发改、财政部门做好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对不按时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或有乱收费情况的单位,我们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通过发改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财政部门将暂停收费票据的供应,并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查处。

四、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县发改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武忠宏8712100

县财政局综合股 李兴富 8711200

附件:1.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2.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3.单位收费目录公示清单(三)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武定县财政局

                           2018年1月11日

  • 附件【4号附件.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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