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震局,县气象局:
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废止地震安全评价和防雷技术服务收费文件的通知》(楚发改收费﹝2018﹞5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楚发改收费﹝2018﹞532号文件。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武财综[2016]9号(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文件的通知) 下一条:关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武定县财政局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公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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