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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矣波鲜花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年04月25日   作者:   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狮山镇矣波鲜花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大棚工程:新建花卉大棚122061平方米(183亩),大棚每栋棚按照肩高4米,顶高6米+内外双模+侧边1米防风墙+L型顶部开窗设计+自动铝箔遮阳网设计,棚长依据地形、大棚规格合理设置,采用装配式连体钢管组装,棚膜为15丝PO膜;2、250KVA变压器及配套设施1项;3、管理及看护用房200平方米;4、厂区内外道路3800米;5、新建挡墙3100立方米,排水渠2250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25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0878-8712254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武定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阳老师

办公电话:

1820877236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马工

办公电话:

13759481591

移动电话:

1375948159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400202001001

标段名称:

狮山镇矣波鲜花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3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17 08:30

开标地点:

武定县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建设内容:(1)大棚工程:新建花卉大棚122061平方米(183亩),大棚每栋棚按照肩高4米,顶高6米+内外双模+侧边1米防风墙+L型顶部开窗设计+自动铝箔遮阳网设计,棚长依据地形、大棚规格合理设置,采用装配式连体钢管组装,棚膜为15丝PO膜;(2)250KVA变压器及配套设施1项;(3)管理及看护用房200平方米;(4)厂区内外道路3800米;(5)新建挡墙3100立方米,排水渠2250米。 2、招标范围:(1)设计:详细技术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2)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范围内施工、安装以及竣工图的编制等;(3)其他: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狮山镇矣波村委会尖山铺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2、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方的在职人员)。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设计项目业绩要求:2021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500万元的农业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规模,否则不予认可。近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2、投标人施工项目业绩要求:2021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施工项目(含已建或在建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否则不予认可。近一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其他:

详见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1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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