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造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对象。六类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2.补助范围。对符合以上六类对象条件的农房抗震改造户进行补助。不符合补助范围: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包括单纯提升住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等;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安全保障。
3.对象认定及工作程序。农房抗震改造政策只支持六类对象农房抗震改造。其中六类对象由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认定,住建局组织各乡镇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实施改造。
4.资金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16000元/户。
5.任务安排及完成情况。2023年共申报农房抗震改造119户,目前已竣工9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