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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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2024年11月6日) |
行政处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
武医保罚字〔2024〕7号 |
91532329095847000J |
武定五洲微创医院 |
武定五洲微创医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
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十条 |
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2967.86元2倍罚款,即罚款人民币5935.72元 |
2024年11月1日 |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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