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2024年11月6日) | 
  |
  
   | 行政处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 
  
   | 武医保罚字〔2024〕7号 | 91532329095847000J | 武定五洲微创医院 | 武定五洲微创医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 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十条 | 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2967.86元2倍罚款,即罚款人民币5935.72元 | 2024年11月1日 |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 | 
 
 
 
        上一条:武定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2024年第二期)
        下一条:职工医保代缴居民医保流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