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曝光典型案例第二期

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作者:杨春花   来源:武定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曝光4 例典型案例

一、武定县人民医院涉嫌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上传医保结算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经武定县医疗保障局立案调查,武定县人民医院在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共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60225.20元(大写:陆万零贰佰贰拾伍元贰角零分)。武定县人民医院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7月24日,武定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以及《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细则》、《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第七条、第八条给予当事人武定县人民医院以下处罚决定:1、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60225.20元(大写:陆万零贰佰贰拾伍元贰角零分);2、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60225.20元(大写:陆万零贰佰贰拾伍元贰角零分)罚款。目前,当事人已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60225.20元,缴纳罚款60225.20元。

二、武定中医院涉嫌分解项目收费、串换收费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经武定县医疗保障局立案调查,武定中医院在2021年5月至12月期间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上传医保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34652.00元(大写:叁万肆仟陆佰伍拾贰元)。武定中医院违反了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7月24日,武定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以及《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细则》、《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第七条、第八条给予当事人武定中医院以下处罚决定:1、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4652.00元(大写:叁万肆仟陆佰伍拾贰元);2、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34652.00元(大写:叁万肆仟陆佰伍拾贰元) 罚款。目前,当事人已主动履行完处罚决定。

三、武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武定县妇幼保健院)涉嫌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上传医保结算致医保基金损失案

经武定县医疗保障局立案调查,武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武定县妇幼保健院)在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上传医保结算,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5382.40元(大写:伍仟叁佰捌拾贰元肆角零分)。武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武定县妇幼保健院)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7月24日,武定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以及《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细则》、《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第七条、第八条给予当事人武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武定县妇幼保健院)以下处罚决定:1、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5382.40元(大写:伍仟叁佰捌拾贰元肆角零分);2、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5382.40元(大写:伍仟叁佰捌拾贰元肆角零分)罚款。目前,当事人已主动履行完处罚决定。

四、武定吉慈堂正骨医院涉嫌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经武定县医疗保障局立案调查,武定吉慈堂正骨医院在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上传医保结算,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5382.40元(大写:伍仟叁佰捌拾贰元肆角零分)。武定吉慈堂正骨医院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23年7月24日,武定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以及《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细则》、《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第七条、第八条给予当事人武定吉慈堂正骨医院以下处罚决定:1、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0448.00元(大写:壹万零肆佰肆拾捌元);2、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10448.00元(大写:壹万零肆佰肆拾捌元)罚款。目前,当事人已主动履行完处罚决定。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

上一条:武定县工伤认定公示 (2023年) 第11号
下一条:田心乡: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