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李智学等2名职工的工伤拟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李智学,男,45岁,武定县发窝山品砖厂码坯工。2020年3月16日15:30左右,李智学和工友在砖厂生产区正常上班,在整理翻倒的砖坯时,不慎被码坯机器人压伤,工友急忙关停机器人电源,把李智学救出,随后用车把他送往武定县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1.左侧3、4肋骨骨折并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2.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3.胸腰背部软组织挫伤。拟认定为工伤。
2、王娅玲,女,26岁,武定中医院护士。2020年2月21日17:35左右,王娅玲下班回家,途径108国道与永吉村公租房小区的岔路口时,被一辆轿车撞倒致伤,随后被送往武定县人民医院医治。被诊断为:1.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2.头皮血肿。拟认定为工伤。
以上拟认定结果,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反映。
通信地址: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301室)
邮编编码:6516000
举报电话:0878—8712572(局办公室)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