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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工伤认定公示(2022年)第1号

日期:2022年03月03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杨有林等6名受伤职工的工伤拟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杨有林,男,武定县狮山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社保办专员。2021年12月5日10:00左右,杨有林到狮山镇卫生院了解新医保系统使用情况,10:36,在骑乘摩托车返回单位途中,于罗婺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与车牌号为云EF6242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经武定县交警大队民警勘查,以简易程序认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随后,小轿车驾驶人将杨有林送至武定县人民医院救治。被武定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胫骨远端开放性骨折;2.右小腿软组织挫伤。拟认定为工伤。

2、岳晓荣,男,武定县白路小学,教师。2021年12月13日12:30左右,白路小学的白学先老师打电话给岳晓荣,让他到监控设备安装现场配合技术员安装设备,12:32左右,岳晓荣来到三合小学食堂二楼餐厅,在爬楼梯上天面时楼梯意外向后滑落,岳晓荣和梯子一同摔落在地板上,导致其右肩受伤无法动弹,路过食堂的潘建荣老师听到岳晓荣的喊叫声,急忙上楼查看,发现岳老师躺在地板上不断呻吟,于是打电话给刘洪老师前来帮忙搀扶,刘洪老师赶到后,两人共同把岳晓荣搀扶到楼下,经过商量,最后由潘建荣老师陪护伤者,蔡春梅老师开车,将岳晓荣送到白路镇上,再由伤者亲属将他送至武定县人民医院救治,12月15日,为方便亲属照料,伤者转院至楚雄州中医医院住院治疗。被武定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肩关节脱位伴肱骨大结节撕脱骨折;2.右肩关节上肌肌腱损伤。被楚雄州中医医院诊断为:1.右肱骨大结节撕脱骨折;2.右肩关节脱位复位术后。拟认定为工伤。

3、周晓丽,女,云南省武定第一中学,教师。2021年12月25日9:10,周晓丽在武定一中篮球场参加县教体局组织的体质监测时,因参加立定跳远项目落地时不慎向前摔倒,致使其门牙被摔松动断裂,因伤情严重,周晓丽及时前往武定县人民医院做检查,经处理后医生建议回家观察治疗,1月17日再次到县医院复诊,被诊断为左上中切牙2度松动,医生建议回家调养。被武定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上中切牙2度松动。拟认定为工伤。

4、杞文付,男,武定县朱家坝采选厂,采矿工。2022年1月4日下午,杞文付和另一名工友在朱家坝矿山3号洞103线巷道内进行出渣作业时,发现巷道顶板有浮石,便及时进行浮石清理作业,16:15左右,杞文付不慎被掉落的浮石砸中左足趾,工友急忙将他送出矿洞并向管理人员做了报告,随后,杞文付被送至武定县人民医院救治。被武定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足第一、二趾趾骨末节骨折;2.左足第一、二、三趾挤压挫裂伤;3.左足第一、二趾今晨不完全脱落。拟认定为工伤。

5、李仙会,女,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员。2021年12月29日上午,李仙会和东甸村委会书记李卫及另外一名驻村队员,前往木宜腊村民小组开展农村房屋位置信息调查工作,为精准定位,李仙会爬楼梯到杨建富家的土掌房顶进行定位,10:50左右,李仙会下楼梯时,由于楼梯突然滑倒致使其从高处坠落受伤,李卫急忙向东坡卫生院求救,并向东坡乡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随后,李仙会被赶来的救护车送到东坡卫生院进行检查,由于伤情严重,于当天下午被送往武定县人民医院救治。被东坡中心卫生院诊断为:腰椎骨折。被武定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L1椎体爆裂性骨折;2.肺部感染;3.多处软组织挫伤。拟认定为工伤。

6、桂琼忠,男,北控(楚雄)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辅助工。2022年1月8日6:48左右,桂琼忠和同事到武定县检察院内清运垃圾,在推垃圾桶装车时,由于垃圾桶过重导致侧翻,桂琼忠不慎被垃圾桶带倒并扭伤了右手,同事急忙拨打公司领导电话报告情况。公司领导赶到现场后将桂琼忠送至武定吉慈堂正骨医院做检查,由于伤情严重,随后被送至武定县人民医院救治。被武定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尺骨冠突撕脱性骨折。拟认定为工伤。

以上拟认定结果,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反映。

通信地址: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301室)

邮政编码:6516000

举报电话:0878-8712572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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