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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武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36号)

日期:2021年08月07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点击:[]

全县各族人民:

近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呈高流行态势,国内疫情形势严峻,江苏南京聚集性疫情已扩散到多省,疫情防控形势极其复杂严峻。目前疫情发生地流行毒株多为德尔塔变异株病毒,该病毒载量高、传播速度快、传播能力强。鉴于当前国内国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行。鉴于近期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请广大居民不要出省旅游,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出省的,出发前、返武前主动报告所在单位、目的地社区(村组)和疫情防控部门,返武后配合执行相关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二、履行防控义务。树牢“云南健康码”就是通行码的意识。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并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落实防控措施。进入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客运车站、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各类办事大厅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验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佩戴口罩、不配合防控措施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四、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举办、不参加演出、竞赛、节庆、论坛、大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超过50人要制定严密的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指挥部研判。暂缓赶集日,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公共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暂缓组团跨省旅游。

五、加强个人防护。出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常消毒、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生活习惯,避免直接接触生食或半生食冷链食品,注意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

六、主动接种疫苗。全县广大居民要主动到就近接种点(主城区疫苗接种点:县体育馆;乡镇疫苗接种点:各乡镇卫生院)接种新冠疫苗,积极动员亲属、朋友、同事接种新冠疫苗,助力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确因身体原因无法接种的,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提交相关部门。

七、禁止传播不实信息。全县广大居民应从官方途径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变化、疫情风险地区变化和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情况,不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维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武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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