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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 以案释法】精准发力 打好普法强基“普法+调解“组合拳”

日期:2023年02月24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司法局    点击:[]

自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武定县司法局聚焦农村偏远地区因琐事口角、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等矛盾当事人,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向纠纷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达到“精准式”普法的目标,使普法工作“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形成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

万德:穿“情”引“法” 柔情化解显温情

近日,万德司法所和派出所充分发挥警民联调机制,主动作为,“边调解、边普法”将调解与释法明理相融合,成功化解家事纠纷,及时将苗头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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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群众吴某向司法所和派出所求助:“其丈夫武某经常因生产生活琐事与自己发生口角,还引发了肢体冲突,威胁到自身安全。”随后,两所人员迅速赶到吴某家中。经了解,得知吴某与武某结婚多年,育有子女,两人婚后便与武某的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夫妻二人常因家事发生争执,当日,武某在酒后动手打了吴某。因夫妻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谁都不让步,导致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调解员结合纠纷实际情况,遂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向夫妻双方认真分析了纠纷原因及各自存在的不足之处,以拉家常的方式分别对双方细心地说理、说法,解开双方的思想疙瘩。在双方情绪都稳定时,调解员又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一方面明确告知武某打人行为不可取,如若对吴某造成伤害,将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向双方讲解了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劝诫双方离婚不是解决婚姻问题的良方,沟通交流才是正确途径,倡导双方作为家庭一份子,遇事要多商量,要学会相互尊重,多理解多包容对方,家和才能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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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将调解与释法明理相融合,一番将心比心的耐心劝解,每一句话都说到了吴某夫妇的心坎儿上,两人都认识到了各自的缺点,为自己错误的言行互相道歉,并表示今后会加强沟通,用心维护好自己的家庭。一个濒临解体的家庭得以挽救。

发窝:普法调解解民忧 和平分手促和谐

发窝乡村民普某某和宋某某相识相恋于九十年代,后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成为合法夫妻共同生活。岁月流逝,夫妻之间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吵闹,宋某某饮酒消愁,长期下去有了酒瘾,家中更是争吵不断。近日,普某某找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其婚姻家庭纠纷申请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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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申请后,乡调委会立即赶到村上,实地走访后得知:当事人宋某某长期饮酒,家中上有八十多岁的老人,下有两岁的孩童,家庭重担全部落到普某某的身上,且宋某某每每醉酒不归,家人都要四处寻找。亲属和村干部分别进行过调解,宋某某多次保证过戒酒,但事后又一次次酗酒,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

调解员耐心对宋某某劝导:“民法典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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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调解员逐一解释法条,分析利弊,双方逐渐对这段婚姻释怀。最终,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离婚协议。

“家和万事兴”,和谐的婚姻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武定县司法局在开展农村“扫盲”专项普法攻坚战、矛盾纠纷化解普法攻坚战行动中,采取“调解+普法”的工作模式,针对婚恋家庭矛盾突出人员,用通俗的语言精准普及民法典·婚姻篇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农村地区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漠的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恋爱观、婚姻观,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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