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田心司法所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总结谋新,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听说读写”的方式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意识培养,取得良好效果。
保持专注“听”。每月的集中学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社区矫正对象用心倾听,辨别语音,理解语意,形成初步印象。
注重感悟“说”。结合自身所触犯的刑法条文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相互分析犯罪原因、分享在矫感悟,强化认罪悔罪和在刑意识,使社区矫正对象从“要我学到我要学”“要我矫到我要矫”转变。
聚精会神“读”。读,是一种眼、口、耳、脑并用的语言训练形式。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社区矫正对象从被动“听”到主动“读”,法律法规入心入脑。
强化记忆“写”。每月,在听说读的基础上,社区矫正对象还对学习内容摘抄一遍,不断强化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记忆,法律知识不断拓展,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我因不懂法律,触犯了刑法,现在接受社区矫正不仅能照顾到家庭,还能学习法律法规,我一定服从司法所监管,加强学习,争取顺利解矫,今后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一位社区矫正对象这样说道。
教育前辈叶圣陶曾说“听是用耳朵读,说是用嘴巴写,读是用眼睛听,写是用笔头说。”听说读写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今后,司法所将继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听说读写,全面强化学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