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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实行投诉举报的通告

日期:2020年07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全面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快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步伐,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问题发现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广泛参与的创建局面,确保不漏一处卫生死角,即日起,武定广大群众如发现身边有卫生死角、乱堆乱放、乱扔垃圾、乱闯红灯、损毁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均可即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一、投诉举报内容

举报内容主要涉及“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管集市”、“净餐馆”、“常消毒”、“众参与”7个专项行动内容。

(一)主要道路上有成堆裸露垃圾、陈年垃圾未清除的问题。

(二)垃圾投放点出现垃圾未投放在垃圾箱体内,未及时清理的情况。

(三)街道污水乱泼乱倒,严重影响市容情况。

(四)城市公厕收费,无手纸、洗手液、香熏等必要用品,

没有做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农村公厕长期关锁不正常使用的情况。

(五)各机关单位、景区、酒店、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无公共洗手设备,没有配备相应洗手液、擦手纸等情况。

(六)餐饮单位环境卫生不清洁,食品操作间、台、面等有蜘蛛网、积尘、虫害、鼠迹,排烟设备不规范影响环境,泔水桶不加盖,垃圾不及时清运严重影响市容,不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等。

(七)农贸市场脏乱差,摊点环境卫生不干净整洁,污水乱倒乱泼;农贸市场内食品经营店、熟食店不规范使用防鼠、防蝇、防尘设施,工作人员穿衣戴帽不整洁;集市周边有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行为。

(八)农贸市场、超市、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有不规范消毒行为,未规范设置消毒标识;公共场所电梯口没有摆放抽纸、消毒用品等。

(九)偷拿公共场所手纸、洗手液、香熏等物品。乱扔垃圾、乱闯红灯、随地大小便、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饲养宠物随意大小便不清除行为。

(十)农村村庄陈年垃圾未清除,随意倾倒垃圾、污水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影响群众居住环境行为,长期堆放杂物侵占公共道路影响出行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社会公众若发现以上情况,请及时拨打以下部门电话或将相关图片资料上传邮箱进行实名投诉举报(便于情况核实及整改反馈)。通过人人尽一份力,全面整治环境卫生无死角,人人参与共建干净整洁美丽家园!

(一)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箱 wdawyd@163.com

(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电话 0878-8837369

邮箱 wdxcgj@126.com

(三)县卫生健康局:电话0878-8711104

邮箱wdxwjjjkg@126.com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878-8712764

邮箱694316756@qq.com

(五)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78-8711774

邮箱1010387206@qq.com

三、投诉举报处理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对受理的投诉举报问题进行登记、核实、处理。若接到的举报事项不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要第一时间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单位或乡镇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要做到能够立即处理落实的立即办理;需要投入一定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才能办理的要有计划,限期办理;对涉及复杂历史遗留问题的,要做好群众沟通工作,并认真进行研究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务必做到家喻户晓,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参与举报监督。

(二)相关单位在受理举报过程中,对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举报人举报线索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武定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狮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群众建议与卫生问题投诉举报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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