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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日期:2024年08月08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吴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武定县狮山镇九厂雷钢厂村114号的不动产证,不动产权证号:武房权证狮宇第10441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上述两个不动产证号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二日开始的15个工作日内前向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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