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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卫玲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日期:2024年08月02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付卫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武定县狮山镇狮山南路商业街4栋A区05号,不动产权证号为武国用(2011)06090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证号为武国用(2011)06090号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声明发布起至遗失补办前向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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