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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通告(依职权注销)(杨丽)

日期:2023年03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我机构拟依职权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定县罗婺路4号(武定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0878-6034909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地籍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权证狮字第15840号

 

杨丽

房屋所有权


武定县狮山镇武康路南段康源村B栋1单元302室


2

武国用(2014)第09130号

 

杨丽

 

建设用地使用权

 


武定县狮山镇农机管理站旁



特此公告。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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