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我机构拟依职权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定县罗婺路4号(武定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0878-6034909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地籍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云(2017)武定县不动产权第0002896号   | 
 昆明爬大山旅游社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 
 武定县狮山镇狮山大道狮山秀苑A栋2单元602室 
 |  | 
  
   | 2 | 
 云(2017)武定县不动产权第0002897号   | 
 昆明爬大山旅游社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 
 武定县狮山镇狮山大道狮山秀苑G栋202室 
 |  | 
 
特此公告。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