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
5、房屋买卖合同原件(网签合同)
6、完税凭证原件;
7、土地出让金发票复印件(划拨转出让提供);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析产:离婚、法院拍卖过户)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申请表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4、离婚协议原件或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原件、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
5、离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完税凭证原件;
7、出让土地需提交土地转让相关资料;
8、房屋鉴定书,法院执行文书;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公证的继承或受遗赠)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申请表原件;
2、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4、已办理公证的需提交公证书原件;
5、完税凭证原件;
6、房屋签证书;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公证的赠与)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申请表原件;
2、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4、已办理公证的需提交公证书原件;
5、完税凭证原件;
6、土地交易相关资料;
7、房屋签证书;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武定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一窗联办)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公证的继承或受遗赠)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2、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4、已办理公证的需提交公证书原件;
5、房屋鉴定书;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一手转移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申请表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
4、房产测绘报告原件;
5、完税凭证原件(含税一窗受理内网审核);
6、开发商大证复印件及面积分摊表(开发商提供)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
(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
4、加盖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6、双委托书(业主委托开发商、开发商委托工作人员、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
(预售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申请表原件;
2、抵押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
3、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抵押借款合同原件;
5、双委托:不动产抵押人委托银行,银行委托信贷员办理抵押登记的双委托书和保证书。
注: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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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定县狮山镇逸景华都11栋
受理日: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