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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20项独办)

日期:2022年12月29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个人)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武定县不动产抵押登记询问笔录原件;

3、产权人和共有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4、产权人和共有人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1)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2)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原件,当场填写声明书;

5、抵押(借款)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原件;

6、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7、抵押物清单原件;

8、银行授权委托书

9、银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金融许可证。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法人)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武定县不动产抵押登记询问笔录原件;

3、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均需盖公章);

4、股东会决议原件;

5、抵押(借款)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原件;

6、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抵押物清单原件;

8、银行授权委托书

9、银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金融许可证。

10、入股合资的企业,还需提供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承诺书。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武定县不动产抵押登记询问笔录原件;

3、产权人和共有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4、产权人和共有人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1)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2)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原件,当场填写声明书;

5、抵押(借款)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原件;

6、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

7、抵押物清单原件;

8、银行授权委托书

9、银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金融许可证。

10、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抵押的会议纪录复印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个人自建房)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产权人和共有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原件;

4、建筑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验收核实备案证;

5、不动产测绘报告;

6、房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检测报告);

7、特殊情况:

(1)需增加夫妻间共有人为权利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并共同到场申请;

(2)若申请人中有未成年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法人建房)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原件;

4、建筑规划许可证原件、建设工程许可证原件;

5、测绘报告原件;

6、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及规划核实备案证;

7、不动产测绘报告(房地产开发商一并提供楼盘表)。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遗失补办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武定县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原件;

3、产权人和共有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4、房产登记查档表原件;

5、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网页公告原件(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公告);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抵押权注销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产权人和共有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原件;

3、贷款结清证明材料原件;

4、若公司抵押注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变更登记(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产权人和共有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4、变更材料:

(1)名字、地址变更:档案材料、单位证明、若有曾用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法人变更姓名的还需提供更名批复文件;

(2)因房屋加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测绘报告、实地看房表原件及照片、竣工核实备案证原件;

(3)因界址点变更:权籍调查表原件、变更原因材料说明。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划拨)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产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若权利人为公司的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用地批复原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原件;

5、权籍调查表(或勘测定界报告)、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产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若权利人为公司的需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用地批复原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5、权籍调查表(或勘测定界报告)、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原件;

6、出让金缴纳发票及税款缴清发票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书面承诺免收登记费。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含户口本)原件;

3、用地批复原件及乡镇土地审批表原件;

4、权籍调查表(或勘测定界报告)、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

4、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5、互换土地协议或土地调整文件或有关批准文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在乡镇国土分局所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准建证原件;

4、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或者县人民政府的批文;

5、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6、无土地房屋来源的建盖于1987年以前的房屋,无审批手续的提交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三级确认审核表;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

4、分家析产协议或互换协议或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或公证书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用地批复原件;

4、权籍调查表(或勘测定界报告)、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原件;

5、准建证;

6、建设工程竣工材料。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作价出资(入股)协议或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材料或其他权属转移材料及用地批复;

4、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生效法律文书;

5、税款缴清发票;

6、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查封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6086187

申报材料:

1、查封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查封、预查封的法律文书;

4、委托查封的提供委托文书。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异议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武定县不动产登记询问笔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4、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5、申请异议登记的内容及事项。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注销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不动产灭失的证明材料;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森林、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登记

(含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0878-8836077

申报材料:

1、乡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提供资料办理登记(含坐标数据)

服务流程:乡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审核—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发证

收费情况:不收取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一切为了群众  一切方便群众

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定县狮山镇逸景华都11栋

受理日: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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