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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

日期:2018年11月03日   作者:   来源:武定国土局    点击:[]

受理窗口: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申报材料:

一、在申请预告登记前必须先进行权籍调查,生成不动产单元号,需向权籍调查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 武定县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

4、预购商品房备案表;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有约定事项的需提交);

6、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原件;

8、规划许可证原件;

9、预售许可证原件;

10、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资料;

11、规划成果资料(规划平面图、预测绘成果);

12、预售商品房楼盘表;

13、预售商品房备案清单;

14、预购人委托开发商代为申请登记委托书。

(个人申请的提交1-5项资料;开发商代为申请的提供1-14项资料)

二、不动产单元号生成后,需向联办窗口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登记:

1、武定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

4、加盖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表;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6、双委托书(业主委托开发商、开发商委托工作人员、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服务流程:综合预审—缴税-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减免按文件规定执行。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定县狮山镇逸景华都11栋

受理日: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上一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预售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下一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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