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北街22号住户邵有达因火灾事故,将武国(1998)字第100180号土地使用证、武房权证狮字第09963号房产证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证号为武国用(1998)字第100180号土地使用证、武房权证狮字第09963号房产证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2月12日前向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公告。
武定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 年 11月 29日
上一条: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开展预告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邵有达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灭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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