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年03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化提升年。武定县税务局将法治建设作为税务部门重要工作,紧紧围绕楚雄州税务局和武定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谋划开展好法治建设工作,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法治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武定县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强化措施落实,提升法治水平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征管职能。

    1.坚持依法征税,依法减免税。

    一是认真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要求,做到应收尽收、应免(减)尽免(减)、应退尽退、应抵尽抵;

    二是科学分解收入任务,明确各级各部门任务目标,制定详细的组织收入措施,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按照“依法依规增收、创新改革增收、挖潜堵漏增收、合作协力增收、培源扩基增收”的组织收入思路,采取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团队攻坚、管服结合的工作方法,积极应对组织收入中的困难,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三是实施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强化收入监控,加强统筹协调,深入分析国家宏观经济和税收政策对组织收入的影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依据实际税源情况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四是依托信息手段,利用税务部门大数据优势,提升税收数据分析运用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五是根据州局工作部署,按月做好税收经济分析,按季报告税收经济分析情况,为组织收入和领导决策提供参。

    六是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配合上级局做好将简政减税降负工作督查督办,加强督促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和协调配合不到位,未能克期按照省州局督导督查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任务的,列入绩效考评进行严格考核。

    2.做好非税收入职责划转及征收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夯实人员力量。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纳入此次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之中,成立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办公室,明确办公室及各业务小组工作职责;制定《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紧扣时间节点对各项划转工作进行再细化再部署;制定《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舆情应急预案》,营造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制定《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确保办税服务厅在划转工作中,有序妥善处理各类紧急情况。

    二是主动联络沟通,强化摸底调查。主动与县财政局、人社局、人民银行等部门联系沟通,并邀请县政府办、各相关部门参加总局、省局、州局组织召开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厘清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组织业务骨干先后四次深入财政局、人社局开展工作调研,重点摸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其他划转地税部门非税收入的征管情况、征收依据、征收规模、征收流程及经费保障,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上报州局,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慌”。

    三是扎实业务内功,提前代入征管角色。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州局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系统了解掌握各项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政策,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及时收集整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干部职工自学、互学,为划转工作和后续业务开展做好知识储备。

    (二)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6〕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纳入事中事后管理。截至2018年12月30日,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已公示。

    2.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武定县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目录管理,严格实施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编制、公布、增加、取消、调整并报县编办备案,加强对目录的日常管理。武定县税务局现有5项行政许可事项,已经纳入《武定县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行管理。严格执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便民办税要求。积极配合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并在平台内录入8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录入3项、行政征收录入20项、其他行政职权录入6项、服务事项53项。

    3.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认真开展权责清单制度推行工作,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推行权力清单相关工作。

    4.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做好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期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自己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民政府制发的涉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涉密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分级分类清理,按期完成清理任务。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企业“证照同办”“一照走天下”。按照我省“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和工作任务,落实改革任务、简化办税流程。

    2.打破中介垄断,规范涉企收费。一是严格清理杜绝“红顶中介”问题发生;二是对全县税务系统服务性费用进行清理;三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在工作中,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直接参与,主动担起责任,遇到问题不推卸不推诿,积极想办法进行解决;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

    3.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录入事项2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征收事项20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6项,均可在网上进行材料预审,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提高办税效率。

    4.提高政策透明度,营造公平营商办事环境。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对文件明确要求取消的资料严格取消,对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资料进行逐步取消报送,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强化信息共享,积极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信息共享的优势,积极与工商部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及时通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补录,按时汇总改革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破解工作难点,全面释放“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一套材料”登记模式的改革红利。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实现“一站式”连通,进一步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破解“五证合一”业务“模块多、办理久、业务杂”的难题,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降低成本。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明确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2.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公职律师工作规程》和《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明确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范。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县局年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到目前有公职律师5名,2018年从公职律师团队中聘请2名作为法律顾问,同时外聘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人。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加强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建设,严格贯彻落实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到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按照《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对税收违法行为按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结果等的轻重进行处罚,并在处罚原因及依据中引用裁量权基准规定,进一步压缩裁量权空间,避免权力寻租空间。2018年共发生行政处罚案件114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年初与各执法部门签订《税收执法责任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执法规范性。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省、州局案卷评查通知要求和标准,以一把尺子、一套标准的要求评查局内案卷,评查问题及时反馈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将评查结果与反馈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2018年共评查案卷194件(行政处罚案卷114件,行政许可案卷21件,注销案卷30件,备案19件),无不合格案卷。

    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县局法制股、稽查局审理部门进行法制审核,2018未发生法制审核案件。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武定县税务局按照县政府关于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的要求每年进行执法主体清理报备,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有4个执法主体,持有执法资格证124人,15人已通过考试但证书未印发,1人为2018年底新参加工作未参加考试,3人为工人。新招录人员报到后立即组织岗前培训,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证才能上岗执法。

  (六)强化对税收权利的监督与制约。

    1.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领导干部讲法治课程纳入年度依法治税工作计划,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做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同时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真实反映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和成效。

    3.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目录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做好抽查情况反馈。

    4.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建立健全税务部门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切实加强数据管理,促进信息安全。

    5.加强与外部违法信息交换。以“两法平台”为媒介,做好涉税违法案件录入。积极建立与法院的涉税违法信息交换机制,从外部违法案件中寻找涉税违法信息,进一步保障税源不流失。

  (七)加强纳税人的权益维护

    1.建立健全纠纷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探索建立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工作机制,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和监督权,从问题萌芽阶段解决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矛盾,将税务纠纷化解在初级阶段、影响最小的时候。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全体税干学习国家税务总局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2015年第39号),确保我局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

    3.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完善信访管理制度,严格登记《群众来信登记表》,建立信访工作档案,加强干部职工做好信访工作。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公开及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在制发文件、公开信息等环节严格履行审查程序,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规程对公开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抓好公开工作各环节的保密审查,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九)认真做好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开展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专项学法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培养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思维习惯。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专项学法、以案释法、网上学法等方式,巩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理论知识;把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全面考核干部职工综合能力,帮助干部职工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法治习惯。组织干部职工每周一学税收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截至2018年6月30日,共3343人次参加培训。

    3.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普法力度,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 “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利用武定县“牡丹文化旅游节”开展税法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税收咨询250余次;开展狮子山牡丹园“彝歌唱税法”活动,该活动被总局采用。部分作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微信转发投票,访问次数多达133229次,累计投票21671次,在全县营造了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税收宣传效果。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28家企业的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共40余人参与了座谈,座谈会以面对面、心连心的方式,进一步拉近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距离。

    二、存在问题

回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不够突出,有的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执法,但在日常生活中遇事找法习惯还有待加强,在遇到纠纷矛盾时用法律解决冲突矛盾的习惯还未养成。

  (二)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现阶段县局法治专业队伍仅限于县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缺少系统外法律专业人才。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抓好组织收入主业,严格落实依法组织收入要求,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是成绩、依法减免税也是成绩”要求,严格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助力地方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二)强化规划措施落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文件部署,进行推进工作情况总结,跟踪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三)严格绩效考核评价。法治建设是税务系统工作的基本要求,武定县税务局将继续坚持用考核促落实的工作方式,将法治建设作为绩效管理重要考核方向,督促系统内各部门落实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全力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

                                                                                                    2019年3月18日

(联系人:顾柯瑞,联系电话:15125817580)

上一条: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下一条:武定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