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民族宗教局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日期:2020年01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9〕33号)要求,县民宗局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创造便捷公开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推进了政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强化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组织落实到位。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苏兴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马红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宗教股、经济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云南民族宗教网信息直报点等媒体的政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示信息15条,在云南民族宗教网—地方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5条,向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通报民族宗教工作情况1次,局领导参加政风行风热线1次,公开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理3件,及时回应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网络舆情3次。

(二)完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一是建立了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局长、副局长姓名、电话、分管工作,单位和股室的职能职责时向社会公开。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政务信息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司法、信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工作机构、落实兼职人员、落实一定的工作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了各股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承诺、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和效能考评等制度;制定完善了武定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制定实施细则。本着“规范、方便、实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及公开目录,公开公示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三)突出重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围绕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及重点工作,只要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我们都做到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坚持“三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干部职工应该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制定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相关的文件;二省、州民族宗教委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局机关财务预算、决算情况;四是扶贫领域执纪监督、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实施情况;五是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及评比命名情况。六是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情况。七是局机关领导干部、各股室职责分工、年度考核、干部任免、职务调整等情况。

(四)探索形式,构筑政务公开的立体网络。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一些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一是充分发挥了云南省民族宗教网—地方动态栏目,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网络平台媒体作用,及时公开信息30余条。二是苏兴禄局长参加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栏目1次。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通过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 “一部手机治理通”进行集成式、一站式政务服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三是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中,结合调查研究及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邀请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教职人员参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村、示范企业和示范学校,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示范点、“六进”宗教场所示范点,向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政协委员通报了今年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使他们充分了解了民族宗教工作,并征求了对我局的意见建议,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四是在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栏,公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印办事指南,让群众了解了办事程序和相关要求。设立政务公开信箱,公示了“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五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或长期性文件之前,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协调会,征求意见建议,确定后对外公布印发,确保了文件的准确性、规范性。六是印发民族宗教工作简报,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七是建立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值班公示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排查影响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的隐患,并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及问题。八是将我局工作制度和各股室工作职责、干部岗位职责装框上墙,利用桌牌等形式,亮牌上岗,实行“阳光政务”。九是不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征求宗教界代表、民主党派代表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开门纳谏,吸收改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投诉;未收到涉及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在线咨询及“12345”政府热线平台交办的工单。对涉及民族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及行政审批项目,如:公民民族成分变更,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拆除重建及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等的审批,我局均在时限要求内妥善处理完毕。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中没有收费项目,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取得的成效

(一)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政务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主要工作成效及重大活动、会议,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民族宗教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规范了权力运行。在群众的监督下,“政府采购制”“行政审批制”“执法公示制”等制度得到了更好的落实,有效地规范了局机关的权力运行,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改进了干部作风。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改进了干部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有效的避免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促进干部职工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今年以来,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自查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够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不够,统筹协调不力。加之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只能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不够重视、研究不够。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一些应该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三是因民族宗教部分内容涉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开的覆盖面。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创新思路,落实相关要求,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环境的具体措施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办公人员的信息写作培训,提升文字能力和水平,做到信息准确、精炼。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体,及时反映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四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使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12月10日

上一条: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下一条: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