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安全和文物保护,事关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生命安全,事关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切实加强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和火灾防控、深化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和遏制宗教活动场所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武定县民族宗教局制定印发《武定县2021年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火灾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宗教团体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无小事”观念,提前做好自检自查,及时召开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动员部署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及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明确各辖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职责。
二是及时排查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县民族宗教局、各乡镇和县级各宗教团体按照“片面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分类澄清各教场所消防安全底数,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详细查看消防器材配备、管理、使用情况,重点集中整治宗教活动场所违规用火用电、安全疏散不畅、危房开展宗教活动等问题,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自检自查,深入排查消防漏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
三是持续深化场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重点查找宗教活动场所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电气设计施工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严格禁止采购、安装、使用各种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有效整治宗教活动场所电气使用维护中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和逃生自救常识。
四是从严落实场所火灾防控措施。县民族宗教局、县级宗教团体与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全面开展了一次“进门入所”式防火检查和宣传提示活动,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尤其是在城区的场所,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从严管控,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跟踪督促整改,确保2021年2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
五是全面加强场所消防基础工作。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明白人”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加强培训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进一步提升消防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加“平安寺观教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