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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6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19年05月03日   作者:记者 朱家芬   来源:云南楚雄网    点击:[]

云南楚雄网讯 4月29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公布施行座谈会,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任锦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勇、商雁鸿、熊卫民,副州长徐东,州政协副主席李能,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俊杰,州检察院检察长普赵辉,楚雄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李正武,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王晓明,楚雄技师学院院长卢显亮,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竣珲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以《条例》公布实施为契机,切实担当起保护、传承、弘扬彝族服饰文化的责任和使命,保障彝族服饰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促进彝族服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其在彝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绽放出应有的光彩,在实施“1133”战略中发挥应有作用,为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促进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新动能。

会议要求,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实学习宣传,培树法治观念,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条例》的各项规定;抓实贯彻执行,理清和履行好法定职责;抓实执法监督,督促和支持将《条例》真正落到实处,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抓实制定配套办法,具体化相关措施,切实保障《条例》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到位。

《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在总结我州彝族服饰保护传承与转化利用和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对彝族服饰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使用范围、保护传承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

会上,徐东对贯彻实施《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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