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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坚主持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

日期:2019年09月16日   作者:王顺平   来源:武定县水务局    点击:[]

近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坚主持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县政府班子成员,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及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李坚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库渠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州委、州政府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库渠健康生命的有效方式,是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确保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李坚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河湖长制落实。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真抓实干,不折不扣完成省、州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巡河,防止河湖长制工作流于形式,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下决心补齐河湖长制工作短板,认真落实河道巡查员,充分发挥基层主力军作用。二要强化宣传动员,形成社会合力。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全媒体投入、全社会动员、全范围覆盖,加强舆论引导,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持续开展河湖长制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河湖保护工作的参与意识、责任意识,积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督导,压实责任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督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各级河湖长巡河督查检查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要制定河湖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县、乡逐级开展年度考核,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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