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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定县201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的公告

日期:2019年04月25日   作者:莫琨   来源: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一、年审对象

武定县行政区域内2018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二、年审内容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为: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工资支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及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劳务派遣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等情况。

三、年审方式和程序

(一)年审方式:网上年审。

(二)年审程序: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点击“12333公共服务”,进入“网上大厅”,点击“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图标,进入“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按照年审信息系统的要求填报单位和职工2018年度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等年审数据;

(三)年审数据申报时间: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四、未参加年审的严重后果

至年审数据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年审信息系统”未收到用人单位年审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未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用人单位,按照《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不如实填写年审数据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687号)等精神规定,行政处罚信息将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网站公开,公开后,将直接影响到单位或个人信用,导致在银行信贷、招标投标等方面被限制或禁入。

为了你的企业或你所在单位信用不因你的“任性”而受影响,请务必按时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年审业务咨询电话:0878-8878399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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