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武定县高桥镇2019年沪滇扶贫协作高原蔬菜基地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4日,节假日不算)。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扶贫办反映。
地址: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狮山镇北门坡111号)。电话:0878-8711101
附件: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桥镇2019年沪滇扶贫协作高原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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