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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定县委第九轮巡察综合情况通报

日期:2019年01月04日   作者: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5日至11月19日,县委第九轮巡察5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发改局党组(含:县住保中心党支部、县开投公司党支部、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党支部)、县财政局党组、县人社局党组、县扶贫办党组、县统计局党组、县志办党支部进行了为期25天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召开动员会,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进行了个别谈话、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共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职能职责、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的问题77个,发现问题线索6条。

一、县发改局党组(含:县住保中心党支部、县开投公司党支部、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党支部):党的领导弱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到位。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以行政办公会代替支委会、职工会代替支部会,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弱化,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不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有差距。工作计划性和前瞻性不足。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2017年以来所制定出台的工作规则,与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制度要求不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对巡视巡察工作认识有差距。项目监督不到位,工程推进缓慢。推进县委“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不力,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突出。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务工作者不熟悉党建业务,组织设置不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落实“三重一大”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有差距。队伍建设滞后,股室人员的配备不科学,履行执法职责难以到位。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员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有差距。党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对问题存在材料整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务接待不规范。违反《武定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违反《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违规列支工会经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权责不清,存在固定资产流失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狮子山风景区门票、发放行车安全奖,超标准列支会议费。违规用公款支付歌咏比赛服装费。

二、县财政局党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聚焦主业主责不到位,乱发奖金补助现象仍然存在,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跟踪问效乏力。党组会议等同于行政班子会。“两个维护”落实不到位,“四个意识”不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章党规党纪等不深不透,存在应付式学习。对县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规矩意识弱化,大局意识不强。脱贫攻坚工作队员未按要求驻村。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落实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基层党建巩固年”推进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流于形式,材料造假。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动议环节“一把手”说了算。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宽、松、软,部分干部职工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意识不强,个别班子成员担当精神不足。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问题突出。仍然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品、酒水,超标准接待现象。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食堂管理混乱,接待不规范。违规发放考核奖、监考费、劳务费、调查工作补助等。执行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不严,财务管理混乱。

三、县人社局党组:党的领导弱化,党组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统领党建工作精力不集中,“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树得不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推进不力。就业培训政策研究不够,执行有偏差,就业扶贫培训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对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清欠工作重视不够,欠费情况突出。政治意识不强,医保支持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知晓率低。党建基础薄弱,“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担当精神不足,抓干部作风建设不扎实,执行机关管理制度走形式。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力度不够;对重点岗位监管制度研究不够,基金收缴存在漏洞。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从严从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服务群众意识淡薄,行风建设有差距,为民办事宗旨意识不强。局党组对单位支出管控不严,单位长期超支运行。忽视财经纪律,未如实申报上缴结余财政资金。廉洁纪律执行不到位,勤俭节约办事意识差。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严格,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四、县扶贫办党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政治引领不力。履行政治责任不够,对自身职责认识不到位,班子“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工作落实不力。党组抓“基层党建巩固年”的主责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不扎实,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认识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三公经费”和扶贫项目经费管控不严,财务管理和公务接待不规范,无依据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依然存在。

五、县统计局党组:党组对党建工作不重视,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推进不力,抓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党组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开展批评避重就轻,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到位,对上下班签到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违规重复报销途中就餐费。违规发放招商引资、统计分析信息奖金。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账务混乱。

六、县志办党支部: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弱化。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没有按要求研究党支部工作和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党支部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工作不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没有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以职工会议代替班子会议、以领导班子碰头会、沟通会代替会议决策。对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宽松软。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深入乡镇和修志编鉴部门调查研究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门修志、具体指导工作的风气和机制还未形成,指导乡镇、县级各单位地方志工作有差距。违规发放编辑编审费、书稿校对费、信息奖等。执行公务接待、财务管理不严格。

对巡察中了解到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不良反应,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县监察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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