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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的通告

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严厉打击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我县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定于2025年2月15日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与全省全州同步开展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2021年第15号),将兰科中兰属和兜兰属所有种(兔耳兰未列入名录)列为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植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保护的野生兰科植物,是指辖区(林区)内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兰科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兰科植物。

二、禁止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入山非法采集、采挖、移植野生兰科植物,其范围包含野生兰科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

三、未经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非法采集、采挖、移植或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兰科野生植物。

四、凡擅自采集、采挖、移植或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的,一经查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阻碍、拒绝或以暴力抗拒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社会各界对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报电话: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0878-8712816 李学富13508781289

狮山镇人民政府:0878-8712155

高桥镇人民政府:0878-6034810

猫街镇人民政府:0878-8860066

白路镇人民政府:0878-8831000

插甸镇人民政府:0878-8833108

发窝乡人民政府:0878-8861017

田心乡人民政府:0878-8864000

万德镇人民政府:0878-8862000

己衣镇人民政府:0878-8863006

东坡乡人民政府:0878-8865000

环州乡人民政府:0878-8866000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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