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通知》(楚财监〔2024〕7号)和《武定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大会计监管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将武定县财政局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一、列入检查单位一户
武定县牧澄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3.《企业会计准则》
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
5.《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6.《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三、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单位2023年度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1.是否依法设立会计账簿、是否有账外账。
2.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企业会计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政策是否前后一致。
4.会计凭证是否合法、账账、账证、账表是否一致。
5.资产是否真实。货币资金、存货是否按规定实施盘点,盘点方法是否正确,有无账实不符的情况;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结算事项是否清晰、真实;固定资产折旧、递延资产摊销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6.负债是否真实。是否有对外担保事项,对外债权、债务纠纷情况。
7.产品成本的结转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有无虚列成本费用或少列、不列成本费用。
8.收入是否正确核算,各项其他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等是否入账,有无虚增收入或隐匿收入的情况。
9.对外投资收益或损失情况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对外投资是否及时记账,对外投资是否按规定正确核算入账。
10.有无违规担保、未决诉讼的情况。
11.纳税调整是否真实,是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有无偷逃税收的问题。
12.是否按审计意见调整或重新编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13.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执行。
四、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
联系人:武定县财政局李俊
联系电话:0878-8711354
电子邮箱:wd_jdc@163.com
武定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