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主要申请材料
可容缺受理材料
法定时限(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允许容缺材料补齐补正期限(个工作日)
后补方式
备注
1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公共服务
1.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请示文件;2.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3.清洁生产审核报告;4.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员证书。
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员证书。
30
5
现场(窗口)提交、邮件寄递、电子邮件以及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补正容缺材料。
上一条:武定县委编办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下一条: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原国有改制企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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