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高桥镇讨叨安置区、和顺村安置区、官地村安置区)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武定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高桥镇讨叨安置区、和顺村安置区、官地村安置区);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生活区、道路和村集体活动场所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高桥镇尼嘎古村委会讨叨村、石腊它村委会和顺村、大村村委会官地村;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武定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高桥镇讨叨安置区、和顺村安置区、官地村安置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2.3256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主要树种为云南松、华山松、栎类和桤木,共有活立木蓄积101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属于武定县高桥镇尼嘎古村委会讨叨村、石腊它村委会和顺村、大村村委会官地村集体所有,由集体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所使用林地属于高桥镇尼嘎古村委会讨叨村、石腊它村委会和顺村、大村村委会官地村集体所有,高桥镇人民政府已按相关规定和协议支付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