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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总林长令(第2号)——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日期:2023年04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县级林长,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当前,全县已进入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和攻坚时期,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强总理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更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一、全面加强防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县、乡镇、村、组四级林长责任,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防控责任。清单化落细落实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的责任、防区和防控措施,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二、全面加强宣教培训覆盖。聚焦春耕、州庆、五一假期等阶段性特点,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大力营造全民防火、爱绿护绿增绿氛围。把安全培训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适时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县、乡、村、组扑火人员及护林员的专业技能,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扑火、避火意识。

三、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要严把火源管控第一道关口,严格野外用火审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紧盯州庆、五一及极端天气等重要节点和时段,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各防火检查卡点,严格执行微信扫“防火码”出入山登记,规范火源管控措施,认真履职尽责、坚守岗位,增强巡查力度和频度,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四、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重点林区,加强林区输配电设施、施工场地、坟场墓地、景区景点、城市近山面山等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火灾隐患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对隐患排查不及时、发现隐患不作为、整治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通过查隐患、堵漏洞、促整改,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五、全面加强应急安全处置。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和火情信息“扑报同步、归口上报”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一旦发生火情,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四严禁”要求,全力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此令。

总林长:罗如贵  沈海燕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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